荒镇本就穷苦,镇民们也算不得友善,他一个既无人脉,又无本事的孩子想要生存下去,就显得极其的艰难。
但所谓天无绝人之路,他堂堂一个异世来客,岂会就这么容易屈服于生活的淫威。
狗有狗道,鼠有鼠道,面对生存,苟日德,亦有他自己的道。
...
“咕噜咕噜。。”
肚子抗议的声音响起,提醒着思绪飘飞的苟日德,是时候该出去觅食了。
“嘎吱”一声牙酸的声音响起,木门“呻吟”着被推开,苟日德迈步出了自家狗窝一般的居舍。
也不管那半掩的破烂木门,索性,这破屋恐怕连贼都懒得光顾,毕竟瞎子可做不了贼。
.....
黄水镇街上很热闹,正值晌午,街上的人络绎不绝,不多时,苟日德便发现了自己此行的目标。
那是一个卖黑面包的小摊。
根据经验,要是这个小摊收了工,他便要饿上一天,因为周围摆摊的可就这一个老头儿,其他的摊贩,都是年轻有力的。
“特么的,混口饭吃可真不容易。”
苟日德在人群中咬牙切齿的嘀咕一句,然后开始寻找动手的时机。
本来监院出来的孤儿也不用这般“艰难度日”,虽然没有家庭做靠山,但一般监院的孩子都会跟着监院里的护师学几门手艺,到了岁数怎么也能自力更生,不至以被饿死。
但苟日德不同,他在监院什么本事也没学,所有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念书上,原因是那封羊皮信。
起先读书是为了识字,想从羊皮纸上看出自己身世的端倪,后来读书,是因为信上说,要修心正性,立德立行,而这些,却又都是读书人的事,不读书,何以明事理,立德行。
这是信上那“为父”的训诫与期望,被之前的那个苟日德视作人生目标。
所以苟日德刻苦读书,立志要做一名读书人。
所以,当苟日德出了监院之后,沦为一名光荣的乞丐。
书里的东西,在这鸟不拉屎的荒镇,很明显换不来一日三餐。
...
喧嚣的叫卖声,吆喝声,统统被苟日德自动过滤,现在他眼中,只有那卖黑面包的老头,以及小摊上那诱人的黑面包。
老头身材黑瘦,这与荒镇大部分人的特征类似,那是缺乏营养的表现。
老头看起来有些忧心,因为从早上到现在,总共才卖出去三块黑面包。
三个黑面包的价格是一个铜钱,每日一个铜钱的话,那可养不活一家子人,更何况老头儿一家七口,人丁异常的兴旺。
身上有多少铜钱,往往意味着你能活多久,还有你的父母,妻儿,铜钱,等于寿命,这是小镇里大部分人的共识。
老头儿摇着扇子,吹拂着脸上连绵的汗,这一丝清凉是烦躁时唯一的慰藉,虽然初入秋,这晌午间的烈日还是很折磨人。
忽然,老头儿目光一转,忽的瞥见旁边犄角旮旯处窜起一个黑影,他先是吓了一跳,但当他看清黑影的面目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又变的怒不可遏。
“又是你这个小兔崽子,天杀的别过来!”
老头儿话刚一喊完,那黑影眼见自己被发现,动作间却是更快了,脚底似抹油般,一眨眼就来到摊前,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速,拽起摊上一块黑面包,头也不回的往人堆的方向窜出了两米远。
若老头儿再愣个两三秒,那黑影便会遁入人群,然后随之遁入人群的,还要黑影方才拿走的黑面包。
虽然只是一块儿,但那也是银子,是老头赖以养活一家七口的东西!
黑影正是苟日德。
他在觅食,不过不是乞讨。
就在苟日德即将得逞的瞬间,老头忽的眼中凶光一闪,那看似营养不良的身体之中爆发出惊人的力气,竟是一步迈出两米,比之苟日德前世里,寻常青壮年的身手都要矫健得多。
他像是恨极了苟日德,仿佛被抢的不是一块黑面包,而是金镶玉,是亲儿子。
两步跨出,老头儿已是到了苟日德身后,抬手便恶狠狠的朝后者脑袋扇去。
察觉身后劲风呼啸,吹得后脑勺都是一冷,苟日德心中无奈的苦笑。
老头速度太快了。
“果然还是跑不掉吗?”
到手的食物就要飞了么?
下一刻....
“呸呸呸呸...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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