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尘沙滚滚,有着四个轮子的大木箱,乒乒乓乓,跳跃着向前冲,速度还真不慢。司机仿佛生来是钢筋铁骨,不怕五官四肢震散了。他知道的,搭这趟商营长途汽车的乘客,根本就没有打算来享受铺沥青的高级路面和软软厚厚的塑胶椅垫,他只要握紧驾驶盘,不让车子跳出一个坑接着一个坑的路基以下,按时到达站头,就算很对得起乘客了。
进了镇甸,车子愉快地喘了一口大气,终于停了下来。乘客下了有一大半。张伯刚迟疑了一会;他已问清楚了程家是住在镇外的明德路,不知道在这里下车是不是合适?但转念一想,镇里镇外,反正差不了多远,不如下来走走,一面舒散筋骨,一面可以问问路。因此,他也提了旅行包钻出车箱。
就近向站上的职员打听明德路。
“那得往回走。”站上的职员回身指点“出了镇有个水塔,朝东,一直下去。”
前面那一段话全对,未出镇就看到巍然高耸的自来水塔,转过水塔也有条横路,往东走去,荒荒凉凉,田陌相连,不像个住家的地方,他不由得踌躇了。
就在这时,有个十四五岁的女孩,越过他的身旁,半低着头,检着边上的路,用细碎轻倩的步伐,很快地向前走去。
那女孩穿着雪白的上衣,黑布裙子,一头刚盖过耳根的黑发,微微摇晃着,两只手放在前面,不知道捧着什么东西。
“小妹妹!”伯刚深怕错过了问路的机会,大声地在后面叫着,同时拔脚追去,势子太猛,直冲到女孩身边才收住。
那女孩转身面对着他。胸前抱着一叠书,长长的睫毛中掩映着大大的黑眼珠,像微微受惊了似的;那有着很好看的线条的鼻翅,轻轻搧了几下,一面用她细白纤长的手指,在鼻子下面一抹,很快地又把手放下,以略带畏缩的眼神逼视着他。
“小姐,我想请”他忽然警觉,一定是他自己身上浓重的汗臭,薰了这个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的女孩,这样想着,便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一种自惭形秽之感和唐突了不相识的人所引起的歉意,混和在一起,让他嗫嚅着说不出话来了。
女孩眼中的警戒,突然消失,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气,低下头去,挑出来一本书,随手一翻,拿出两张压得非常平展的十元钞票,说:“没有关系的,人跟人应该互相帮忙。不过我只有二十块钱。”
伯刚一愕,随即明白了。在这时,他倒真愿自己是个求乞告帮的流浪汉,好有资格来接受这好心的女孩的布施。
“谢谢你!”他尽可能在他粗陋的脸上堆足了温柔的笑容“我是想请问一下,明德路在什么地方?”
“啊!”女孩很窘地把钞票夹回她的书中“喏,你看!”她很仔细地指示着“那面不是有一大片树林?树林后面就是明德路。你可以一直往前走,过了桥从左面一条小路穿过去,那样近得多。”
伯刚向她深深道谢。那素雅苗条得像棵水仙似的背影,很快地消失在另一条岔路上。
他照她的话走去,顺顺当当地找到了明德路,门牌数到三十五号,叩门一问,却不是他要找的程星初家。
“程家搬了,”房东说“搬在前面那条至公路六十八号。
很好找的。”
真的很好找。新编的竹篱笆,围着一个小小的院落,篱笆上一扇绿色板门,门上有“程星初”的名牌。他认得是星初自己写的,那一笔漂亮的赵字,功夫越发深了。
这期望了十年的一刻,即将到来,而他反而畏缩了。十年在深山胼手胝足的生活,使他忘了以前的生活习惯;那时在赴晚宴以前,总得先上理发店刮去唇上的“黄昏的阴影”
这些回忆,直到半小时以前,才从那美丽的女孩那里找回来;
现在,一身汗臭,满头尘沙,这副狼狈的样子,怎么好见人呢?
正当他感到进退失据时,院子里突然有女人的声音发问:
“找谁?”
他吓了一跳。那声音入耳陌生,传达到脑子里便很熟悉了;但仍有些令人难以相信的。
“是我!”他怯怯地回答。
绿色的板门“呀”地一声开了。门内门外,四目相对,一片可怕的沉默。
“是你!”门内的人,终于迸出来这两个字。
“想不到是我吧?瑾清!”
“真想不到。”瑾清说“星初找了你好几年。”
这话意味着他不是不受欢迎的访客,对他的情绪有缓和的作用。于是笑笑说:“你跟星初都好吧?我也是最近才打听到你的地址。”
“请进,请进。”瑾清一面关门,一面抢着去接他的旅行包。
她似乎还是那个样子,至少款待客人是如此,亲切而周到,倒茶拿烟忙个不休。好容易坐定下来,才能谈一谈彼此别后的情况。
“你现在用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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