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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古勒斯到时就看到西弗勒斯正将一锅熬好的魔药装瓶。那锅魔药的颜色非常的漂亮,是桃花色的,但里面却泛着金光。
雷古勒斯走到西弗勒斯的后面,从后面抱住了西弗勒斯的要,结果了他手中已经装好了的魔药瓶。
近看后才发现原来魔药里泛着的金光是一根根金色的丝线一样的东西,而这时西弗勒斯也已经将另一瓶装好了。
“这是什么魔药,这么的漂亮。而且很珍贵吗?一锅竟然只能装两小瓶。”
要知道坩埚那么大,一锅魔药熬出来可是能装好几瓶,而越是珍贵的魔药,在熬制时去除的杂质也就越多,最后剩下的也就越少。就像是福灵剂,一锅熬出来也就十几小瓶而已。可是这锅魔药,竟然才只有两小瓶而已。
西弗勒斯从雷古勒斯手中将那瓶魔药拿回来,放入一旁早已准备好的锦盒里,拥着雷古勒斯,回到一旁的沙发上,拉着他坐到自己的腿上,顺手也将装着魔药瓶的锦盒放到茶几上。
“这是毒药,只要小小一滴就恩毒死上万的人,如果或做巫师,可能要加大点药量,不过这两瓶,应该也能毒死英国所有的巫师和麻瓜吧!”
雷古勒斯重新拿起茶几上的魔药,小小的魔药瓶还没有香水瓶大,静静躺在锦盒里,里面桃红色的魔药泛着金光,非常的漂亮,但是谁又能想到它们竟然可以毒死整整一个国家的人。
将魔药重新放回茶几上,雷古勒斯靠在西弗勒斯的怀里,把玩着他的手指。
西弗勒斯的手非常的漂亮,像是上等的白玉一般。因为要经常做魔药,手指对魔药的感觉非常的重要,所以西弗勒斯对自己手非常的重视,也会常常的保养。西弗勒斯的手可是他除了头发之外最重视的了。
“怎么会突然想要做起毒药来了。”
“不是突然想起来,这魔药的药方是我很早之前就发现的,并且也研究了很久,只是里面很多的魔药材料都已经消失了,所以我就用现在的一些魔药材料代替,可惜——”
“这毒药也厉害的很,日后说不定还能有大用呢!不过这巫师界的毒药千百年来本来就少的很,西弗怎么会有毒药的药方。”
“之前你不是给我了几本千年前的孤本,这药方就是那上面记载的。当时只是觉得这个药方很好玩,才会开始研究。只是里面的很多魔药早就已经灭绝了,有的甚至只是在传说中才有的。这药方在当年还曾引起过轩然大波”
“什么轩然大波?”
“那个药方是当年一个魔药大师为了报复自己的仇敌特意研究的。只要一滴就能将一个人,不管是巫师还是麻瓜变成一具活动的活死人。为了处罚自己的敌人,那位魔药大师用这个魔药将自己的仇敌变成了活死人,将他的灵魂永远的锁于躯体之内,永远不死,灵魂永远得不到救赎。但是很快的那位魔药大师发现那个魔药产生了变异。魔药内的毒素聚集在那人的唾液和指甲内,然后可以通过这个传染给其他的人,那个被传染的人也将会变成活死人。唯一消灭他们的办法就是砍掉活死人的脑袋。”
什么!这不是生化危机吗?自己穿越的到底是哈利·波特还是生化危机啊!
“这药毒性虽然强,但是却也有个缺点。颜色太过炫丽了,而且有一种淡淡的却经久不消的香味。这药只能用一次,太容易被人发现了。”
雷古勒斯自然也明白西弗勒斯说的,这药毒性强,好用是好用,但是缺点却是同样明显。这药只能做日后没有退路,背水一战时的杀手锏了。
而且,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西弗勒斯做出毒性这么强的毒药。巫师们活的时间长,相对的也就更加的怕死、惜命。不然也不会被伏地魔吓破了胆子,最后更是连他的名字都不敢说。雷古勒斯对日后巫师界对伏地魔的惧怕真的很难理解,伏地魔是疯了,下手也非常的狠辣,但是跟历史上那些大杀神相比还是有些不够看的。
巫师界总共才多少人,死在伏地魔和食死徒手中的又有多少,两方争斗,难道就只有食死徒在杀人吗?凤凰社手中就没有沾染任人命吗?哼——真是可笑。
“这魔药你放好,千万不能让人知道你有研究毒药。巫师可都是非常惜命的,如果让人知道了你做出杀伤力这么大... -->>
雷古勒斯到时就看到西弗勒斯正将一锅熬好的魔药装瓶。那锅魔药的颜色非常的漂亮,是桃花色的,但里面却泛着金光。
雷古勒斯走到西弗勒斯的后面,从后面抱住了西弗勒斯的要,结果了他手中已经装好了的魔药瓶。
近看后才发现原来魔药里泛着的金光是一根根金色的丝线一样的东西,而这时西弗勒斯也已经将另一瓶装好了。
“这是什么魔药,这么的漂亮。而且很珍贵吗?一锅竟然只能装两小瓶。”
要知道坩埚那么大,一锅魔药熬出来可是能装好几瓶,而越是珍贵的魔药,在熬制时去除的杂质也就越多,最后剩下的也就越少。就像是福灵剂,一锅熬出来也就十几小瓶而已。可是这锅魔药,竟然才只有两小瓶而已。
西弗勒斯从雷古勒斯手中将那瓶魔药拿回来,放入一旁早已准备好的锦盒里,拥着雷古勒斯,回到一旁的沙发上,拉着他坐到自己的腿上,顺手也将装着魔药瓶的锦盒放到茶几上。
“这是毒药,只要小小一滴就恩毒死上万的人,如果或做巫师,可能要加大点药量,不过这两瓶,应该也能毒死英国所有的巫师和麻瓜吧!”
雷古勒斯重新拿起茶几上的魔药,小小的魔药瓶还没有香水瓶大,静静躺在锦盒里,里面桃红色的魔药泛着金光,非常的漂亮,但是谁又能想到它们竟然可以毒死整整一个国家的人。
将魔药重新放回茶几上,雷古勒斯靠在西弗勒斯的怀里,把玩着他的手指。
西弗勒斯的手非常的漂亮,像是上等的白玉一般。因为要经常做魔药,手指对魔药的感觉非常的重要,所以西弗勒斯对自己手非常的重视,也会常常的保养。西弗勒斯的手可是他除了头发之外最重视的了。
“怎么会突然想要做起毒药来了。”
“不是突然想起来,这魔药的药方是我很早之前就发现的,并且也研究了很久,只是里面很多的魔药材料都已经消失了,所以我就用现在的一些魔药材料代替,可惜——”
“这毒药也厉害的很,日后说不定还能有大用呢!不过这巫师界的毒药千百年来本来就少的很,西弗怎么会有毒药的药方。”
“之前你不是给我了几本千年前的孤本,这药方就是那上面记载的。当时只是觉得这个药方很好玩,才会开始研究。只是里面的很多魔药早就已经灭绝了,有的甚至只是在传说中才有的。这药方在当年还曾引起过轩然大波”
“什么轩然大波?”
“那个药方是当年一个魔药大师为了报复自己的仇敌特意研究的。只要一滴就能将一个人,不管是巫师还是麻瓜变成一具活动的活死人。为了处罚自己的敌人,那位魔药大师用这个魔药将自己的仇敌变成了活死人,将他的灵魂永远的锁于躯体之内,永远不死,灵魂永远得不到救赎。但是很快的那位魔药大师发现那个魔药产生了变异。魔药内的毒素聚集在那人的唾液和指甲内,然后可以通过这个传染给其他的人,那个被传染的人也将会变成活死人。唯一消灭他们的办法就是砍掉活死人的脑袋。”
什么!这不是生化危机吗?自己穿越的到底是哈利·波特还是生化危机啊!
“这药毒性虽然强,但是却也有个缺点。颜色太过炫丽了,而且有一种淡淡的却经久不消的香味。这药只能用一次,太容易被人发现了。”
雷古勒斯自然也明白西弗勒斯说的,这药毒性强,好用是好用,但是缺点却是同样明显。这药只能做日后没有退路,背水一战时的杀手锏了。
而且,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西弗勒斯做出毒性这么强的毒药。巫师们活的时间长,相对的也就更加的怕死、惜命。不然也不会被伏地魔吓破了胆子,最后更是连他的名字都不敢说。雷古勒斯对日后巫师界对伏地魔的惧怕真的很难理解,伏地魔是疯了,下手也非常的狠辣,但是跟历史上那些大杀神相比还是有些不够看的。
巫师界总共才多少人,死在伏地魔和食死徒手中的又有多少,两方争斗,难道就只有食死徒在杀人吗?凤凰社手中就没有沾染任人命吗?哼——真是可笑。
“这魔药你放好,千万不能让人知道你有研究毒药。巫师可都是非常惜命的,如果让人知道了你做出杀伤力这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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