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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就快死掉了,发烧到三十九度半。头痛、眼睛痛,连脚趾头都痛,都这个时候了,你再不说点好听话,就没机会了”电话那头的人哑着嗓子念了一串,听起来像是个精神很好的病人。
“肯定嘴巴和喉咙是不痛的,说话的声音好听极了,又低沉又有磁性,这个时候唱起歌来一定不输给洛史都华。”方为若根本不把他的无病呻吟当回事。这人表演苦肉计过了头,一点都没有说服力。
“没良心的女人,这个时候还只关心我唱歌好不好听,你可别等到替我唱挽歌时才追悔莫及。”
“这也是可以安排的。我猜你铁定不会喜欢莫扎特的安魂曲,那就来首欢乐颂,顶顶有名的合唱交响曲,够热闹吧?”
“热闹得足以把我从棺材里吵醒是不是?就知道你这女人只是嘴硬,还是舍不得我的。”他自得其乐的解释着,得意的笑出声,虽然他的头痛一点也不假。
“嗯,有人爱自说自话,我也管不着。就准你一个礼拜的假,好好在家里养病好了,免得以后真来找我讨丧葬补助金。”
“这么多天不见面,我会想你的。”
“生了病都还这么尽职,没忘记要甜言蜜语?你真是太敬业了。”
黎曙天又好气又好笑。“女人,别担心我会病死,我会先被你气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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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猪八戒出巡吗?你的钉耙呢?不是准你的病假了吗?”方为若打开门,惊讶的望着全身重装备的男人——一副医疗级的口罩遮住他半张脸,围巾手套样样不缺。
黎曙天从口罩底下呼吸不顺的含糊说道:“我想你嘛,所以来看看你,就走了。”这次感冒来势汹汹,他早就被办公室的同事列为拒绝往来户,可他一点也不想让小方和他有难同当。戴着厚厚的口罩简直快让他窒息了。
方为若没有心情嘲笑他的甜言蜜语,反而皱着眉望着他苍白的脸色和疲惫的眼神。“你真的生病了?快进来吧!”她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这人生病了还不安分,竟到处趴趴走。
黎曙天回绝了。“不进去了。听说我感染的这株病毒非常厉害,我不想传染给你。”
方为若不再跟他罗嗦,一把将他拉进屋中。“坐下,看过医生了没?”
“看过了,也吃过药了,害我整天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觉。”
“那你还出门?真是一点身为病人的责任感都没有!”
“我现在不是在作梦吧?”他假装吃了一惊“我以为我作梦跑到你家里来了。”
“还有心情说笑!特地来找骂挨的吗?”
“你就算是骂人,声音也像是天籁。”他讨好的说道。
“把你的好口才用来对付那株病毒吧,说不定可以说服它投奔它处。”
“唉,病毒都比你爱我。”他说得有些哀怨。
方为若见他一叹气更显得呼吸不顺,伸手抓下他的口罩。“你戴这个像什么,你知道吗?”
黎曙天双手捣住口鼻,从指缝中说道:“我不怎么想知道答案。”
“家有恶犬中的那只恶犬,嘴上戴的是防它咬人的东西。”
“早知道绝对没好话”他喃喃说着。“你都不晓得,我那几个小侄儿小侄女知道他们的叔叔生病了,他们的爸妈一不注意,就会跑进我房间来安慰我,就你一点同情心也没”
“他们怎么安慰你的?帮你端茶?喂你吃药?”
“太没创意了吧。七岁的小洁把她最心爱的运动芭比留下来陪我,她说啊,只要我跟芭比一样爱运动,细菌一定跑光光。还有五岁的文文给我两只口袋怪兽,只要我学怪兽变身,马上就头好壮壮。两岁的小维,可怜他话都说不清楚,也不知拿他的泰迪熊怎么办好,我只好告诉他,熊熊会捕鱼,吃了病病就跑掉了,然后就把他拎出去,再把门锁上。他又敲门,非要我收下他的绒毛小白兔不可,还告诉我,要跟小白兔一样吃很多红萝卜,就不会生病啦!所以啦,现在我床上就成了动物园了,差不多找不到可以睡觉的地方了。”
“你家好热闹”她听得既羡慕又同情。
“小朋友没什么抵抗力,我实在很怕把病毒传染给他们。”
“你来住我家好了,我不怕你传染。”她忽然建议道。
“那怎么可以!我不想和你同病相怜啊。”
“我看你在家里也没办法好好养病的,而且我爸对中医也很有研究,从小我就吃他的食补方子长大的,几乎没有感冒过。以前我也让朋友吃过,你放心,药材当中没有蛇肉这一项。”
黎曙天听她说得自信满满,十分心动。既然不怕把病毒传染给她,他可不想错过这个登堂入室的机会。
“那就打扰了。”
“用不着客气。我这也是为自己着想。员工请病假愈久,老板损失愈大,这个你知道吧?”
他已经知道,她只是嘴硬。“随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他渐渐发现,她心里想什么比较重要。这个女人是标准的口是心非。
“还有,现在凡事我说了算。叫你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睡,不许有半点异议,知道吗?”
“我好像进了集中营”他喃喃说着“那犯人可不可以回家拿些换洗衣物?”
“别麻烦了,牢头会提供你囚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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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度半嗯,体温还是有点太高”
黎曙天在心里偷笑,只要靠近她三尺之内,他的体温大概很难维持正常。
“可是明明看起来很健康,声音很宏亮,也不会咳嗽流鼻水”
黎曙天立即咳了一声,故意压低了声音“谁说没有”
方为若也没那么容易被唬弄。“所以该收拾包袱回家了。”
“喂,这个礼拜我不是一直都是模范房客兼模范病人?怎么急着赶人了?就算没别的优点,好歹也是个很够格的保镳吧!”他当然知道她暂时收容他只是迫于情势。如今好不容易病愈,正是一层身手的良机,怎可白白错过?那些肉眼见不到的小小病毒,真是他的良媒啊。
“喂,你别得寸进尺。”她不怎么认真的警告。
“为若,你也知道我家人口众多,房子又小”四层楼的独栋洋房加起来不过一百七八十坪“我本来就想到外面找房子,”这也是实话,结了婚,他就要另觅新居的。以她的性子,大概也不大能适应大家庭。
“你这里有这么多空房间,就当是分租,不是皆大欢喜吗?我省一笔租金,你多一个保镳,我有免费的三餐,你多了一个使唤的杂役,谁都不吃亏。”
好像不该吝于给他一个方便。“好吧,就当我提供宿舍,算是你的员工福利之一。”
他喜欢这两个字:之一。意思是还有别的。“那我们出去庆祝一下?找家餐厅吃饭?”
方为若心想这几日来他净是吃些清淡的食物,也着实难为他了。
“想去什么餐厅由你决定吧。”
“当然是找家灯光美气氛佳的法国餐厅喽。还有小提琴在一旁演奏”
她怎么也想不通,一旁有人虎视眈眈,客人怎么还吃得下饭?可是,当然啦,他是专家,以贩卖浪漫为业
“先上街去帮你买几套正式点的外出服,要不让你穿着睡衣出门,只好去吃路边摊了。”
黎曙天其实很不喜欢逛街,他买衣服一向是找固定的店家,出手快狠准——看上眼,有合身的尺寸,立刻拎了衣服走人。为若是女人,和女人去逛街,绝对不可能要求她迅速俐落。可两人是要地久天长的,他当然不能放她一个人上街,提着大包小包,一路气喘吁吁的回家,还是早点习惯的好。
“要去信义区还是东区的百货公司?”真的都满远的,会浪费很多的时间在路上。
“干嘛走那么远?附近的商圈就有一家你会喜欢的精品店。”她早就留意到他常穿的男装品牌。品味不俗,昂贵。
到目前为止,她还付得起。
她似乎已经走上一条豢养男人当宠物的女人会走的路。先是名牌服装,然后是高价手表、汽车,接着是豪宅。最后一样她负担不起。
她一点也不知道,她的财力留得了他多久?
黎曙天悄悄松了一口气。他真的很不愿意把两人可以单独在一起的时间浪费在销售员无意义的口水当中。“真的?太好了,那就走吧。”
方为若把他快乐的神情解读为见猎心喜。她不该太意外的,他的表现值得她给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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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穿黑色的衣服很好看,这件好不好?”她拿着一件设计简单的圆领衫在他身上比划着。身材得天独厚的男人才吃得起他这行饭吧?名牌服饰固然相得益彰,可是就连他本来穿着出门的平价运动衫也有型有款。
“喂,你做什么?来服装店大搬家吗?我现在只需要一件可以穿去餐厅吃饭的衣服罢了,买这么多干嘛?我又不是什么神棍,有七八个分身,一次穿得了这么多件衣服。”黎曙天好笑的看着身边堆着的五六件上衣再加上三条长裤,居然还有一条丝巾。他一向对男人系丝巾最是反感,拿来当手帕用,都嫌它不够吸水呢。
“这些衣服你穿了都很好看啊,而且都是不退流行的款式,现在买了,几年后都还可以穿。”
“几年后要穿的,就几年后再来买就好了。这家店又不是明天就会倒。”他开玩笑的回答,招来售货员一个白眼。
“真的不要都买下来?还是,你要不要换一只手表?橱窗里那几只,都满别致的”
“就这件黑色上衣和休闲裤好了,丝巾给你,它比较适合你。”他把选定的衣物拿到柜台打算结帐。在口袋中掏了半天,找不到皮夹,忽然想起他那天出门本来只打算去看医生,身上就放了一张健保卡和准备挂号的几百块,这下可真是糗了
方为若本来就没打算让他付钱,他身上这套运动服当天换下来时是她清洗的,凭他那几百块,连丝巾都买不起。把早就拿在手上的信用卡递给售货员。“我付就好啦。”她淡淡的说道。
黎曙天尴尬的抓抓头发。“忘了带信用卡了,改天还你钱。”不,不可以还,那样就显得太生疏了,好像两人只是有通财之义的朋友。“不,我不还了!”他理直气壮的宣布。反正以后他的收入都要归她管的,也不用那么麻烦把钱从左边的口袋换到右边口袋了。
方为若微微一笑。她当然知道他不会还。“你到试衣间去把衣服换上吧,我们直接去餐厅好了。”
黎曙天点点头,抓着衣服闪进试衣间。方为若漫不经心的对着柜台上的镜子把丝巾系上;质料轻薄,一不小心很容易系得太紧,勒住咽喉
她真的是勒得太紧了,几乎让自己喘不过气,荒谬的想到社会版的标题:精品店命案,女客颈间绑着美丽的蝴蝶结,死于窒息荒谬得连她自己都忍不住发笑。
“为若”略微迟疑的呼唤,声音有点熟悉
方为若慌忙的把丝巾解了下来,让自己松口气,可以说得出话来。她一开始只是心不在焉的回过头,看见一个熟悉的颀长身影就站在五尺之外。他的黑发往后梳得服服贴贴,一身纯手工双排扣西服,身材维持得很好,似乎连一公斤的体重都没有增加。当然,他是医生,懂得所有的养生之道。神情是欲言又止,似乎除了她的名字外,想不到任何可以说的话。
“程宇明。”同样的,除了他的名字外,她也没什么可说的。
“你好吗?”迟了几乎六年的问候,听起来只是一句应酬话。
“我很好。”标准的回答。外籍学生的中文会话。
“你结婚了?”程宇明朝试衣间看了一眼。
方为若一时很想点头,犹豫了几秒钟,还是诚实的摇摇头。
“男朋友?”程宇明皱眉。刚刚他看到方为若替那个男人买的衣服付帐。
“算是吧。”
“珊妮和我一直都觉得很对不起你”程宇明有一丝彷徨的说着。他对不起的不只是她,还有自己。
“都过去了。”
“伯父伯母都好吗?还住在加拿大?”他和方为若交往的时候三天两头就往方家跑,两名长辈几乎已经把他当作女婿看待了,他愧疚的想着。
“他们都过世了。”
“怎么会?!”程宇明惊喊着,他们都才五十出头,一向身体健康“什么时候的事?”
方为若有点不大情愿的回答:“好几年了,飞机失事”
飞机失事?程宇明隐约记得他们分手的那个暑假,方为若离开台湾的那一天,加拿大有一班国内航班失事,地点就在温哥华机场,和为若所搭的飞机降落的地点刚好一样,他特别注意到了
该不会最后一次见面时,她穿了一身他从没见她穿过的黑衣
程宇明终于惊骇的发现自己对她做了什么!“就是那一年对不对?我们分手的时候为若,对不起!对不起”顾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激动的拥着她的肩头。出事的时候为若一定打了许多通电话给他,可是他却一通也没接,因为他正忙着和珊妮计画婚礼,忙得没空接她的电话,也不愿接她的电话
方为若对他这句老掉牙的对不起无动于衷。他不是早就说过了吗?奋力的挣脱出他的怀抱,她冷冷的回道:“这种事没什么好对不起的,我——”
“为若,他是谁?”黎曙天其实已经从试衣间出来了几分钟,见她正与一个和她显然关系匪浅的男人谈话,暂时没有去打扰,只是静静的在一旁听着。原来这个男人就是那个她不想再提起的前男友,那个让她成为一个遁世者的罪魁祸首。
“校友。”方为若一点也不想多加解释,草率的丢下两个字,抓着黎曙天的手臂,半拖半拉的出了店门。
黎曙天当然... -->>
“真的,我就快死掉了,发烧到三十九度半。头痛、眼睛痛,连脚趾头都痛,都这个时候了,你再不说点好听话,就没机会了”电话那头的人哑着嗓子念了一串,听起来像是个精神很好的病人。
“肯定嘴巴和喉咙是不痛的,说话的声音好听极了,又低沉又有磁性,这个时候唱起歌来一定不输给洛史都华。”方为若根本不把他的无病呻吟当回事。这人表演苦肉计过了头,一点都没有说服力。
“没良心的女人,这个时候还只关心我唱歌好不好听,你可别等到替我唱挽歌时才追悔莫及。”
“这也是可以安排的。我猜你铁定不会喜欢莫扎特的安魂曲,那就来首欢乐颂,顶顶有名的合唱交响曲,够热闹吧?”
“热闹得足以把我从棺材里吵醒是不是?就知道你这女人只是嘴硬,还是舍不得我的。”他自得其乐的解释着,得意的笑出声,虽然他的头痛一点也不假。
“嗯,有人爱自说自话,我也管不着。就准你一个礼拜的假,好好在家里养病好了,免得以后真来找我讨丧葬补助金。”
“这么多天不见面,我会想你的。”
“生了病都还这么尽职,没忘记要甜言蜜语?你真是太敬业了。”
黎曙天又好气又好笑。“女人,别担心我会病死,我会先被你气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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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猪八戒出巡吗?你的钉耙呢?不是准你的病假了吗?”方为若打开门,惊讶的望着全身重装备的男人——一副医疗级的口罩遮住他半张脸,围巾手套样样不缺。
黎曙天从口罩底下呼吸不顺的含糊说道:“我想你嘛,所以来看看你,就走了。”这次感冒来势汹汹,他早就被办公室的同事列为拒绝往来户,可他一点也不想让小方和他有难同当。戴着厚厚的口罩简直快让他窒息了。
方为若没有心情嘲笑他的甜言蜜语,反而皱着眉望着他苍白的脸色和疲惫的眼神。“你真的生病了?快进来吧!”她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这人生病了还不安分,竟到处趴趴走。
黎曙天回绝了。“不进去了。听说我感染的这株病毒非常厉害,我不想传染给你。”
方为若不再跟他罗嗦,一把将他拉进屋中。“坐下,看过医生了没?”
“看过了,也吃过药了,害我整天昏昏沉沉的只想睡觉。”
“那你还出门?真是一点身为病人的责任感都没有!”
“我现在不是在作梦吧?”他假装吃了一惊“我以为我作梦跑到你家里来了。”
“还有心情说笑!特地来找骂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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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病毒都比你爱我。”他说得有些哀怨。
方为若见他一叹气更显得呼吸不顺,伸手抓下他的口罩。“你戴这个像什么,你知道吗?”
黎曙天双手捣住口鼻,从指缝中说道:“我不怎么想知道答案。”
“家有恶犬中的那只恶犬,嘴上戴的是防它咬人的东西。”
“早知道绝对没好话”他喃喃说着。“你都不晓得,我那几个小侄儿小侄女知道他们的叔叔生病了,他们的爸妈一不注意,就会跑进我房间来安慰我,就你一点同情心也没”
“他们怎么安慰你的?帮你端茶?喂你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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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好热闹”她听得既羡慕又同情。
“小朋友没什么抵抗力,我实在很怕把病毒传染给他们。”
“你来住我家好了,我不怕你传染。”她忽然建议道。
“那怎么可以!我不想和你同病相怜啊。”
“我看你在家里也没办法好好养病的,而且我爸对中医也很有研究,从小我就吃他的食补方子长大的,几乎没有感冒过。以前我也让朋友吃过,你放心,药材当中没有蛇肉这一项。”
黎曙天听她说得自信满满,十分心动。既然不怕把病毒传染给她,他可不想错过这个登堂入室的机会。
“那就打扰了。”
“用不着客气。我这也是为自己着想。员工请病假愈久,老板损失愈大,这个你知道吧?”
他已经知道,她只是嘴硬。“随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他渐渐发现,她心里想什么比较重要。这个女人是标准的口是心非。
“还有,现在凡事我说了算。叫你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睡,不许有半点异议,知道吗?”
“我好像进了集中营”他喃喃说着“那犯人可不可以回家拿些换洗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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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曙天在心里偷笑,只要靠近她三尺之内,他的体温大概很难维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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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为若也没那么容易被唬弄。“所以该收拾包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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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别得寸进尺。”她不怎么认真的警告。
“为若,你也知道我家人口众多,房子又小”四层楼的独栋洋房加起来不过一百七八十坪“我本来就想到外面找房子,”这也是实话,结了婚,他就要另觅新居的。以她的性子,大概也不大能适应大家庭。
“你这里有这么多空房间,就当是分租,不是皆大欢喜吗?我省一笔租金,你多一个保镳,我有免费的三餐,你多了一个使唤的杂役,谁都不吃亏。”
好像不该吝于给他一个方便。“好吧,就当我提供宿舍,算是你的员工福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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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为若心想这几日来他净是吃些清淡的食物,也着实难为他了。
“想去什么餐厅由你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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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曙天其实很不喜欢逛街,他买衣服一向是找固定的店家,出手快狠准——看上眼,有合身的尺寸,立刻拎了衣服走人。为若是女人,和女人去逛街,绝对不可能要求她迅速俐落。可两人是要地久天长的,他当然不能放她一个人上街,提着大包小包,一路气喘吁吁的回家,还是早点习惯的好。
“要去信义区还是东区的百货公司?”真的都满远的,会浪费很多的时间在路上。
“干嘛走那么远?附近的商圈就有一家你会喜欢的精品店。”她早就留意到他常穿的男装品牌。品味不俗,昂贵。
到目前为止,她还付得起。
她似乎已经走上一条豢养男人当宠物的女人会走的路。先是名牌服装,然后是高价手表、汽车,接着是豪宅。最后一样她负担不起。
她一点也不知道,她的财力留得了他多久?
黎曙天悄悄松了一口气。他真的很不愿意把两人可以单独在一起的时间浪费在销售员无意义的口水当中。“真的?太好了,那就走吧。”
方为若把他快乐的神情解读为见猎心喜。她不该太意外的,他的表现值得她给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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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穿黑色的衣服很好看,这件好不好?”她拿着一件设计简单的圆领衫在他身上比划着。身材得天独厚的男人才吃得起他这行饭吧?名牌服饰固然相得益彰,可是就连他本来穿着出门的平价运动衫也有型有款。
“喂,你做什么?来服装店大搬家吗?我现在只需要一件可以穿去餐厅吃饭的衣服罢了,买这么多干嘛?我又不是什么神棍,有七八个分身,一次穿得了这么多件衣服。”黎曙天好笑的看着身边堆着的五六件上衣再加上三条长裤,居然还有一条丝巾。他一向对男人系丝巾最是反感,拿来当手帕用,都嫌它不够吸水呢。
“这些衣服你穿了都很好看啊,而且都是不退流行的款式,现在买了,几年后都还可以穿。”
“几年后要穿的,就几年后再来买就好了。这家店又不是明天就会倒。”他开玩笑的回答,招来售货员一个白眼。
“真的不要都买下来?还是,你要不要换一只手表?橱窗里那几只,都满别致的”
“就这件黑色上衣和休闲裤好了,丝巾给你,它比较适合你。”他把选定的衣物拿到柜台打算结帐。在口袋中掏了半天,找不到皮夹,忽然想起他那天出门本来只打算去看医生,身上就放了一张健保卡和准备挂号的几百块,这下可真是糗了
方为若本来就没打算让他付钱,他身上这套运动服当天换下来时是她清洗的,凭他那几百块,连丝巾都买不起。把早就拿在手上的信用卡递给售货员。“我付就好啦。”她淡淡的说道。
黎曙天尴尬的抓抓头发。“忘了带信用卡了,改天还你钱。”不,不可以还,那样就显得太生疏了,好像两人只是有通财之义的朋友。“不,我不还了!”他理直气壮的宣布。反正以后他的收入都要归她管的,也不用那么麻烦把钱从左边的口袋换到右边口袋了。
方为若微微一笑。她当然知道他不会还。“你到试衣间去把衣服换上吧,我们直接去餐厅好了。”
黎曙天点点头,抓着衣服闪进试衣间。方为若漫不经心的对着柜台上的镜子把丝巾系上;质料轻薄,一不小心很容易系得太紧,勒住咽喉
她真的是勒得太紧了,几乎让自己喘不过气,荒谬的想到社会版的标题:精品店命案,女客颈间绑着美丽的蝴蝶结,死于窒息荒谬得连她自己都忍不住发笑。
“为若”略微迟疑的呼唤,声音有点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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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宇明。”同样的,除了他的名字外,她也没什么可说的。
“你好吗?”迟了几乎六年的问候,听起来只是一句应酬话。
“我很好。”标准的回答。外籍学生的中文会话。
“你结婚了?”程宇明朝试衣间看了一眼。
方为若一时很想点头,犹豫了几秒钟,还是诚实的摇摇头。
“男朋友?”程宇明皱眉。刚刚他看到方为若替那个男人买的衣服付帐。
“算是吧。”
“珊妮和我一直都觉得很对不起你”程宇明有一丝彷徨的说着。他对不起的不只是她,还有自己。
“都过去了。”
“伯父伯母都好吗?还住在加拿大?”他和方为若交往的时候三天两头就往方家跑,两名长辈几乎已经把他当作女婿看待了,他愧疚的想着。
“他们都过世了。”
“怎么会?!”程宇明惊喊着,他们都才五十出头,一向身体健康“什么时候的事?”
方为若有点不大情愿的回答:“好几年了,飞机失事”
飞机失事?程宇明隐约记得他们分手的那个暑假,方为若离开台湾的那一天,加拿大有一班国内航班失事,地点就在温哥华机场,和为若所搭的飞机降落的地点刚好一样,他特别注意到了
该不会最后一次见面时,她穿了一身他从没见她穿过的黑衣
程宇明终于惊骇的发现自己对她做了什么!“就是那一年对不对?我们分手的时候为若,对不起!对不起”顾不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激动的拥着她的肩头。出事的时候为若一定打了许多通电话给他,可是他却一通也没接,因为他正忙着和珊妮计画婚礼,忙得没空接她的电话,也不愿接她的电话
方为若对他这句老掉牙的对不起无动于衷。他不是早就说过了吗?奋力的挣脱出他的怀抱,她冷冷的回道:“这种事没什么好对不起的,我——”
“为若,他是谁?”黎曙天其实已经从试衣间出来了几分钟,见她正与一个和她显然关系匪浅的男人谈话,暂时没有去打扰,只是静静的在一旁听着。原来这个男人就是那个她不想再提起的前男友,那个让她成为一个遁世者的罪魁祸首。
“校友。”方为若一点也不想多加解释,草率的丢下两个字,抓着黎曙天的手臂,半拖半拉的出了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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