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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我们这样对坐畅饮的日子,还剩下多少。”屠天又是凄然一笑,“早晚,你是要嫁作他人妇的。”
繁烟的两颊有些绯红,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是酒精作用,还是因为被触动了心事。
她微微抬了抬眼皮,目光尚未触及屠天的脸,就赶紧重又溜回到手中的杯盏上。
她外表能干独立,叱咤商场,却终究是个女儿家。
这回,女儿家的心思,屠天没懂。
繁烟永远不会嫁人,除非是,面前这个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的人......
换做以前的屠天,早就该看出端倪。
但也许是繁烟把自己的心思掩饰得太好,又或许是如今的屠天,每一日都过得浑浑噩噩,心不在焉,就是在混时间,反正他有的是时间,睡觉也是一天,发呆也是一天,喝酒也是一天,杀人也是一天。
心魔就像是心被人抽走了一样。
屠天酒量甚好,但豪饮了许多坛这种新式烈酒之后,虽不至酩酊大醉,至少也是微醺了。
微醺觅得真性情。这恰恰是醉酒之中最好的一种状态,若即若离,似远还近,就像是在赏含苞待放之时的花朵。
壮士美酒,胆气相一,倒也是种美妙的胜地。
酒
祀天神,祭祖先。
驰骋五千年。
逸文人,豪剑客。
频催不朽篇。
事俗常生倦,
小酌好入眠。
微醺袒露真情性,
把盏掏心见。
长空恋皓月,
玉液唇齿衔。
敢叫懦夫成勇士,
入骨始狂癫。
名利似云烟,
惺忪瞰世间。
争长论短了无趣,
宁作酒中仙。
屠天觉得很过瘾,一高兴就说:“繁烟,走,我带你逛逛去!”
他的意思,不是出门逛街,而是——
而是他的意念,偕繁烟的意念一起,乘酒兴肆意驰骋,转眼已飞至几千公里以外的疆场!
两人随足不出户,却可以清晰地看见那里所发生的一切,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这项法力消耗的真气相当可观,因此屠天是不轻易使用的。
他们的眼前,时值两军对战,双方为了一座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城池大动干戈,一时金戈铁甲,尘土飞扬,战马嘶鸣,满地头颅与热血!
屠天冷眼旁观道:“这些人杀来杀去,不过是今日死或明日死的问题,何必呢?”
繁烟答:“但为国战死疆场,还是老死异乡,这两种死,是截然不同的。”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喜欢屠天喜欢得要命,可每次与他有不同见解的时候,却从不顺着他说,从来都是坚决坚持自己的意见。男人该会喜欢那种顺从、不顶嘴的女人吧?
可是,要她有话不说,那就不是她了。她觉得,若她连自己都做不了,还有什么资格喜欢别人呢?
屠天却一点不介意这种争论,或者说,还有些享受有人与他争论问题,一味的服从反倒会让他腻歪:“我没有信仰,对我来说,轻如鸿毛还是重如泰山,反正都是死,没有什么不同。”
这次,繁烟点点头:“我知道,你在乎的是人,而不是形式。”
他们的意念继续驰骋,又来到一座歌舞升平的都城,处处骏马霓裳,大小生意红红火火。
屠天不痛不痒地说:“所有的繁华,最后不过一掬细砂。”
繁烟答:“至少爱过、恨过、繁华过,哪怕只有短暂的一瞬,也值得了......”
屠天表示怀疑:“真是这样么......”
两人足不出户,由屠天的意念,带着繁烟的意念,飞越千山万水,一同领略世态炎凉。很多时候,他们不需要说话,只消彼此一个眼神足矣。
繁烟就像他肚里的酒虫,仿佛他在想什么,她都知道。但她并不附和,总是坚持说出自己的想法。
“屠天,关于感情,虽然你什么都没告诉我,但我多少也猜到了一些。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要总在回忆里甜蜜和痛苦,人总该向前看,不是么?”
屠天怔了一下,随后释怀地想,这没什么好惊讶的,繁烟本来就是个聪颖的女人呀,再说我也没对她藏着掖着或伪装,她必然早就洞察了我消沉的原因。
他对她报以灿烂一笑:“你放心,我已经想开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一不哭、二不闹、三不上吊,已经准备好迎接新的缘分了,哈哈。”
繁烟耳边一阵轰鸣。
新的缘分,新的缘分......
最终,屠天别过了繁烟,他甚至不用道谢,不用付账,一切尽在不言中。
当然了,他这次不付账,不代表他从来不付账,他常常也会一... -->>
“不知我们这样对坐畅饮的日子,还剩下多少。”屠天又是凄然一笑,“早晚,你是要嫁作他人妇的。”
繁烟的两颊有些绯红,表情有些不自然,不知是酒精作用,还是因为被触动了心事。
她微微抬了抬眼皮,目光尚未触及屠天的脸,就赶紧重又溜回到手中的杯盏上。
她外表能干独立,叱咤商场,却终究是个女儿家。
这回,女儿家的心思,屠天没懂。
繁烟永远不会嫁人,除非是,面前这个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的人......
换做以前的屠天,早就该看出端倪。
但也许是繁烟把自己的心思掩饰得太好,又或许是如今的屠天,每一日都过得浑浑噩噩,心不在焉,就是在混时间,反正他有的是时间,睡觉也是一天,发呆也是一天,喝酒也是一天,杀人也是一天。
心魔就像是心被人抽走了一样。
屠天酒量甚好,但豪饮了许多坛这种新式烈酒之后,虽不至酩酊大醉,至少也是微醺了。
微醺觅得真性情。这恰恰是醉酒之中最好的一种状态,若即若离,似远还近,就像是在赏含苞待放之时的花朵。
壮士美酒,胆气相一,倒也是种美妙的胜地。
酒
祀天神,祭祖先。
驰骋五千年。
逸文人,豪剑客。
频催不朽篇。
事俗常生倦,
小酌好入眠。
微醺袒露真情性,
把盏掏心见。
长空恋皓月,
玉液唇齿衔。
敢叫懦夫成勇士,
入骨始狂癫。
名利似云烟,
惺忪瞰世间。
争长论短了无趣,
宁作酒中仙。
屠天觉得很过瘾,一高兴就说:“繁烟,走,我带你逛逛去!”
他的意思,不是出门逛街,而是——
而是他的意念,偕繁烟的意念一起,乘酒兴肆意驰骋,转眼已飞至几千公里以外的疆场!
两人随足不出户,却可以清晰地看见那里所发生的一切,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这项法力消耗的真气相当可观,因此屠天是不轻易使用的。
他们的眼前,时值两军对战,双方为了一座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城池大动干戈,一时金戈铁甲,尘土飞扬,战马嘶鸣,满地头颅与热血!
屠天冷眼旁观道:“这些人杀来杀去,不过是今日死或明日死的问题,何必呢?”
繁烟答:“但为国战死疆场,还是老死异乡,这两种死,是截然不同的。”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喜欢屠天喜欢得要命,可每次与他有不同见解的时候,却从不顺着他说,从来都是坚决坚持自己的意见。男人该会喜欢那种顺从、不顶嘴的女人吧?
可是,要她有话不说,那就不是她了。她觉得,若她连自己都做不了,还有什么资格喜欢别人呢?
屠天却一点不介意这种争论,或者说,还有些享受有人与他争论问题,一味的服从反倒会让他腻歪:“我没有信仰,对我来说,轻如鸿毛还是重如泰山,反正都是死,没有什么不同。”
这次,繁烟点点头:“我知道,你在乎的是人,而不是形式。”
他们的意念继续驰骋,又来到一座歌舞升平的都城,处处骏马霓裳,大小生意红红火火。
屠天不痛不痒地说:“所有的繁华,最后不过一掬细砂。”
繁烟答:“至少爱过、恨过、繁华过,哪怕只有短暂的一瞬,也值得了......”
屠天表示怀疑:“真是这样么......”
两人足不出户,由屠天的意念,带着繁烟的意念,飞越千山万水,一同领略世态炎凉。很多时候,他们不需要说话,只消彼此一个眼神足矣。
繁烟就像他肚里的酒虫,仿佛他在想什么,她都知道。但她并不附和,总是坚持说出自己的想法。
“屠天,关于感情,虽然你什么都没告诉我,但我多少也猜到了一些。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要总在回忆里甜蜜和痛苦,人总该向前看,不是么?”
屠天怔了一下,随后释怀地想,这没什么好惊讶的,繁烟本来就是个聪颖的女人呀,再说我也没对她藏着掖着或伪装,她必然早就洞察了我消沉的原因。
他对她报以灿烂一笑:“你放心,我已经想开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一不哭、二不闹、三不上吊,已经准备好迎接新的缘分了,哈哈。”
繁烟耳边一阵轰鸣。
新的缘分,新的缘分......
最终,屠天别过了繁烟,他甚至不用道谢,不用付账,一切尽在不言中。
当然了,他这次不付账,不代表他从来不付账,他常常也会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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