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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冬季从十月开始一直到三月,占居了一年中一半的时间,不过这样也好,大家就可以猫在家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当然了,可消遣的事情,并不多。好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有事可做。古阳和夏梅,基本上和以前的生活一样,不管有事没事都会找点做做。
樊超呢,独自一个人修炼,而且还说要闭关,多少多少天,等出关之后,要打到龙灵级别。
不过每次程旭让小橙,去接樊超过来吃饭的时候,樊超没有缺席过一次。只有程旭小日子过得最为滋润,两个娇滴滴的小媳妇,没事就叫到一起,一起研究一下人生理想什么的。
反正研究的两个人,越发的水嫩,程旭自己也舒服的不得了,算是两全其美了吧。
最近几天天气不错,程旭他们进山打了不少野味,基本上都抓得是活的,主要是想要圈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听说北方有时候下大雪,就和南方的雨季一样,一下下一个月,大雪都能把房子压塌。
程旭他们打了不少猎,加上之前,古阳也打了不少,存了不少兽皮,留下足够用的,程旭装成山里的猎人,去了距离这里最近的小城。
这个小城叫做三明城,如果靠两条腿走,走到程旭他们所隐藏的山谷,最少需要五天时间,但是飞行就不一样了。程旭在城外穿上兽皮的衣服,扛着一杆铁枪,然后把兽皮放在长枪上面挑着。
这样程旭看起来,无疑就是一个山中的猎户,时值寒冬,兽皮的价格很明显上涨了,程旭的二三十张皮子,到了小城的市场上,就被一扫而空,程旭总共卖了二十个金币。
拿着二十个金币,程旭去了一趟小酒馆,小酒馆是程旭和阿武约定的地方。程旭要去看一看,有没有自己的信。
“老板,我叫程三,有没有我的信件,或者口信?”程旭进了小酒馆就直嚷嚷。
老板摇了摇头:“没有!”
程旭东瞧瞧,西看看,并没有看到熟人,就说道:“那来三桶好酒,帮我送到城西的,桦树巷子,最西面的宅子。”
“好嘞!好嘞!马上就办!”有生意,老板当然高兴了,更何况是大生意。在北方什么都紧缺,这三桶酒,价值九个金币。
程旭的二十个金币,就去了一半。程旭自己在小酒馆吃了一顿之后,在城里到处转了转,能买的全部东都买了,缺啥,买啥,主要是为了应对之后,可能发生的暴雪天气。
如今城西桦树巷子,最西面那座宅子门口蹲满了人,全是给程旭送东西的。谁让程旭装成山中猎户呢,不能直接把买到的东西放,在空间戒指里。
当然了程旭这是出于安全考虑,这个小城能有几个有空间戒指的,自己要是随便拿出个空间戒指,肯定会引起别人注意的,万事还是小心为妙。
城西的这座宅子,也是当初樊超为了掩人耳目买的,只不过除了一座空空的宅子,里面什么也没有。程旭让人把东西全搬进去,打发走众人,然后把所有东西,都装进空间戒指里,然后悄悄出了城。
可是出了城之后,程旭就发现了后面的小尾巴。原来从程旭一进城,这两个人就看上了程旭的毛皮,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后来见程旭卖了钱,又吃了饭喝了酒,还买了好些东西,这早就超出毛皮的本身价值了。这两个人是城里的小混混,他们一路跟着程旭,看到如此情况觉得,程旭胸口的口袋中,肯定揣着大量的金币。
为什么这么判断,因为程旭买了不下一百金币的东西,从外面看胸口,一点都没有瘪下去的意思,这说明里面还有很多。
程旭想甩掉这两个人是很容易的,几乎是不用费吹灰之力。可是不知怎么的,程旭起了玩味的意思,想要耍耍这两个人。
程旭就在前面,慢慢地走着,这两人就在后面悄悄地跟着,很快进入了一片人烟稀少的地方。
后面的两人,见这是动手的好地方,立刻跳出来,拦住程旭的去路,大声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程旭装作没看见,扛着铁枪,继续往前走。两个混混傻眼了,这么直接被人无视了,自然愤怒不已,追上程旭再次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程旭依旧装作没看见,继续往前走。两人这下可真怒了,其中一个冲上去,想从后面抓程旭的肩膀,程旭像长了眼一样,肩膀一耸,对方落空,身体由于惯性往前倾,程旭顺势伸出脚。
“哎呦!”对方摔了一个狗啃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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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冬季从十月开始一直到三月,占居了一年中一半的时间,不过这样也好,大家就可以猫在家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当然了,可消遣的事情,并不多。好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有事可做。古阳和夏梅,基本上和以前的生活一样,不管有事没事都会找点做做。
樊超呢,独自一个人修炼,而且还说要闭关,多少多少天,等出关之后,要打到龙灵级别。
不过每次程旭让小橙,去接樊超过来吃饭的时候,樊超没有缺席过一次。只有程旭小日子过得最为滋润,两个娇滴滴的小媳妇,没事就叫到一起,一起研究一下人生理想什么的。
反正研究的两个人,越发的水嫩,程旭自己也舒服的不得了,算是两全其美了吧。
最近几天天气不错,程旭他们进山打了不少野味,基本上都抓得是活的,主要是想要圈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听说北方有时候下大雪,就和南方的雨季一样,一下下一个月,大雪都能把房子压塌。
程旭他们打了不少猎,加上之前,古阳也打了不少,存了不少兽皮,留下足够用的,程旭装成山里的猎人,去了距离这里最近的小城。
这个小城叫做三明城,如果靠两条腿走,走到程旭他们所隐藏的山谷,最少需要五天时间,但是飞行就不一样了。程旭在城外穿上兽皮的衣服,扛着一杆铁枪,然后把兽皮放在长枪上面挑着。
这样程旭看起来,无疑就是一个山中的猎户,时值寒冬,兽皮的价格很明显上涨了,程旭的二三十张皮子,到了小城的市场上,就被一扫而空,程旭总共卖了二十个金币。
拿着二十个金币,程旭去了一趟小酒馆,小酒馆是程旭和阿武约定的地方。程旭要去看一看,有没有自己的信。
“老板,我叫程三,有没有我的信件,或者口信?”程旭进了小酒馆就直嚷嚷。
老板摇了摇头:“没有!”
程旭东瞧瞧,西看看,并没有看到熟人,就说道:“那来三桶好酒,帮我送到城西的,桦树巷子,最西面的宅子。”
“好嘞!好嘞!马上就办!”有生意,老板当然高兴了,更何况是大生意。在北方什么都紧缺,这三桶酒,价值九个金币。
程旭的二十个金币,就去了一半。程旭自己在小酒馆吃了一顿之后,在城里到处转了转,能买的全部东都买了,缺啥,买啥,主要是为了应对之后,可能发生的暴雪天气。
如今城西桦树巷子,最西面那座宅子门口蹲满了人,全是给程旭送东西的。谁让程旭装成山中猎户呢,不能直接把买到的东西放,在空间戒指里。
当然了程旭这是出于安全考虑,这个小城能有几个有空间戒指的,自己要是随便拿出个空间戒指,肯定会引起别人注意的,万事还是小心为妙。
城西的这座宅子,也是当初樊超为了掩人耳目买的,只不过除了一座空空的宅子,里面什么也没有。程旭让人把东西全搬进去,打发走众人,然后把所有东西,都装进空间戒指里,然后悄悄出了城。
可是出了城之后,程旭就发现了后面的小尾巴。原来从程旭一进城,这两个人就看上了程旭的毛皮,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后来见程旭卖了钱,又吃了饭喝了酒,还买了好些东西,这早就超出毛皮的本身价值了。这两个人是城里的小混混,他们一路跟着程旭,看到如此情况觉得,程旭胸口的口袋中,肯定揣着大量的金币。
为什么这么判断,因为程旭买了不下一百金币的东西,从外面看胸口,一点都没有瘪下去的意思,这说明里面还有很多。
程旭想甩掉这两个人是很容易的,几乎是不用费吹灰之力。可是不知怎么的,程旭起了玩味的意思,想要耍耍这两个人。
程旭就在前面,慢慢地走着,这两人就在后面悄悄地跟着,很快进入了一片人烟稀少的地方。
后面的两人,见这是动手的好地方,立刻跳出来,拦住程旭的去路,大声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程旭装作没看见,扛着铁枪,继续往前走。两个混混傻眼了,这么直接被人无视了,自然愤怒不已,追上程旭再次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程旭依旧装作没看见,继续往前走。两人这下可真怒了,其中一个冲上去,想从后面抓程旭的肩膀,程旭像长了眼一样,肩膀一耸,对方落空,身体由于惯性往前倾,程旭顺势伸出脚。
“哎呦!”对方摔了一个狗啃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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