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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白斩鸡
煎成爱心型的荷包蛋,装在叶知荫托人从景德镇带来的小瓷盘里,拌了半勺糖粉和酱油,好看又精致,味儿又香。叶知荫面前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葱花切得很细碎,撒了一点在粥里,绿莹莹的一片,很是赏心悦目。
叶知荫吃相很是斯文,一口一口地吃,不急不缓,手底下还垫着一层绒布做的小方巾,以免衬衫的袖口沾到桌上并不可见的灰尘。他正往舀着一勺粥往嘴里送,见赵大华进来了,紧张得差点打翻粥碗。
赵大华是用过早餐才来接叶知荫的,却没料到今天叶知荫这么早起,还亲自下厨房——要说叶知荫会做饭这件事,赵大华是知道的,偶尔叶知荫还是会做点营养餐犒劳他和自己。但知道归知道,赵大华是觉得叶知荫懂做饭这项技能,实在是和他本人给人的感觉太违和了。
好好的大少爷,懒成精了,竟然做得一手好菜。他这个勤勤恳恳的小助理却不会下厨!这不是很矛盾吗?
相处久了,赵大华才隐约晓得了叶知荫善厨艺的原因。
这人啊,就是太龟毛了,有洁癖还要求高。之前叶知荫读大学没住寝室,租了一个房子住,他尝试过雇佣了一个保姆做菜洗衣,结果那保姆是外地人,做菜齁得不得了。敢情盐是雇主家的盐,不是那小保姆家的盐,所以她放多少勺都不会心疼。
叶知荫吃了几天保姆烧的菜就忍不住了,把之前那保姆辞退,又雇佣了一个本地的。这次做菜是过得去了,可人打扫卫生这块,做得却永远不合叶知荫的意。
他不是能从沙发缝里找到头发丝,就是能在餐桌上抹到一层油。
第三任保姆倒是什么都好,就是人不安稳,小姑娘十七八岁的出来打工,正春心萌动的时候,见叶知荫长得俊美,就成天想着法子的勾引他。那段日子,代替头发丝常驻在沙发缝里的,是小保姆特意塞进去的蕾丝文胸和未拆封的避孕套。
找来找去,没找到称心如意的保姆,叶知荫也腻烦了。那些人做的饭菜也就勉强合他的口味,他日子过得也不舒心,索性叶知荫就自力更生学起了洗衣做饭。
洗衣倒是简单,一通都扔进洗衣机里。那些扔进去滚来滚去起球废掉的毛衣,他就扔了。
搞卫生也容易,他本来就有洁癖,看不得周围有一点脏。
最难的做菜煮饭,叶知荫倒是学了挺久才学会。好在叶知荫这人聪明,做什么都有天赋,一个学期后,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竟能做得一手好饭菜,完全比得上那些所谓的米其林酒店端出来的精致菜肴。
赵大华就有幸尝过叶知荫做出来的饭菜,那美味在舌尖跳跃的滋味,他认为毕生难忘。
所以即便他今儿大清早就吃了半笼灌汤包和一碗豆浆,开车过来接叶知荫的时候还觉得撑得不得了,但一看到叶知荫做的早餐,一闻到喷香的味儿,就觉得肚子又空了。
可人桌上只有一份啊,哪有他的份。
赵大华忍住嘴馋,“叶哥,你今天倒是起得早。”
叶知荫抬眼看了看赵大华,简单地嗯了一声,低头继续喝粥,而赵大华没注意到的是,叶知荫握住勺子的手不自然地抖了抖,腮帮子随着牙齿的嚼动一鼓一鼓,眼睛左顾右盼的,竟是有些心虚模样。
虽说叶知荫做菜好吃,但他懒啊,搬进公司的公寓之后,如非不要,他是不会动手下厨的,要么就吃吃小区隔壁的酒店菜,要么就在公司附近的食堂解决。那些个早上,叶知荫都是在车里睡眼惺忪地补眠,一边将就着啃啃赵大华给他买来的早餐。
像今天这样,早早地洗漱完毕,拾掇得干干净净,又余下充沛的时间为自己做了美味早餐,慢悠悠地等助理过来接他的情况真是头一次。
赵大华睁大眼睛看了眼手机,没错啊,七点半。
平日里这主子还腿夹着棉被做他的春秋大梦呢。
时间还早着,叶知荫也还在吃,赵大华无所事事的,闲得发慌,往阳台那里走了几步。
“你去哪里?”叶知荫粥也不喝了,吹胡子瞪眼地盯他。
“啊?”赵大华茫然,不知又哪里得罪了这位祖宗,斟酌着说道,“这里闷得慌,我去阳台吹吹风。”
叶知荫往厨房瞥了一眼,“我看你没吃早饭吧,锅里还有点粥,你去盛一碗陪我一起吃吧。”
叶知荫这么说,赵大华哪里还想去阳台吹风,肚里的馋虫早就如饥似渴了,他喜不自胜,喳了一声,就屁颠屁颠地跑到厨房盛粥了。
赵大华尝了一口,美味得无以复加,端着碗走过来,想拍拍马屁称赞一下主子的厨艺之精湛,就被叶知荫的一声呵令止住了脚步。
“你就待在那里,对……往后挪半步,别踩在我欧洲买的那块毛毯上,嗯,就那儿,别动。”
“喝吧。”
叶知荫松了一口气,大赦天下一般下了命令,留下赵大华捧着碗一脸懵逼。主子不是说好的陪他一起用餐吗?怎么才一会儿工夫,这位爷就变了卦,他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了。
赵大华欲哭无泪,啜泣地喝着碗里的粥,理智告诉他粥太美味,要留着这位财神爷,情感上却让他非常想、立刻想在今天的午饭里下砒霜,毒死这位难伺候的主儿。
低头继续用食的叶知荫宛如劫后余生,粥也喝得更有滋有味。
不是他不让赵大华去阳台抽烟,而是阳台那儿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也不是他冷酷无情到不让助理和他同桌用食,而是坐在餐桌这边,视野的角度正好对准阳台,他那不可告人的秘密就会被揭发。
至于秘密是啥?
也没什么。
今天叶知荫不是被吵醒的,也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内裤里的黏腻感给折磨醒的。叶知荫就是个豌豆王子,对睡眠环境的要求极高,睡觉不许有亮光,床单必须是真丝或者纯棉——别种布料太硬磨皮肤,席梦思垫子上的棉花一定要两到三条,他习惯了软床,一旦床铺有一点膈应,他就睡不着觉。
床单湿了,叶知荫半夜醒了。
他摸到床单的那一刻,想起了昨晚做的梦,脸红了,啐了自己一口。
叶知荫又不是半大少年,他二十一岁了,早就过了对性懵懂无知的年纪,十七八岁他吃点韭菜就梦遗的日子早就过去了。
那天晚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破天荒地做了个香艳无比的梦,搂着一个人亲,抱着人做得昏天黑地。
他不记得梦中人的长相,只记得那人挺白的,皮肤也很好很紧致细腻,摸起来滑不溜手,搞起来很过瘾。
叶知荫很想沉迷在梦中永远不醒来,可身下床单湿漉漉的感觉实在太明显了。他没办法,红着脸换了床单,还把原来的旧床单和内裤都给洗了,摸黑晒在阳台。
叶知荫的阳台很空荡,迎着风就晒了一条内裤和一条床单,只要是成年人,都能想明白这家的主人是发生了什么事。
做完这些,已经是凌晨五点了,叶知荫却睡不着。
他在想为什么。
这几天他没吃韭菜,也没不小心喝到火气大的养生汤,不至于像个毛头小子似的还梦遗。
他心情烦闷地点亮床头灯,坐在床边吸烟,十分不解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 -->>
第八章白斩鸡
煎成爱心型的荷包蛋,装在叶知荫托人从景德镇带来的小瓷盘里,拌了半勺糖粉和酱油,好看又精致,味儿又香。叶知荫面前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葱花切得很细碎,撒了一点在粥里,绿莹莹的一片,很是赏心悦目。
叶知荫吃相很是斯文,一口一口地吃,不急不缓,手底下还垫着一层绒布做的小方巾,以免衬衫的袖口沾到桌上并不可见的灰尘。他正往舀着一勺粥往嘴里送,见赵大华进来了,紧张得差点打翻粥碗。
赵大华是用过早餐才来接叶知荫的,却没料到今天叶知荫这么早起,还亲自下厨房——要说叶知荫会做饭这件事,赵大华是知道的,偶尔叶知荫还是会做点营养餐犒劳他和自己。但知道归知道,赵大华是觉得叶知荫懂做饭这项技能,实在是和他本人给人的感觉太违和了。
好好的大少爷,懒成精了,竟然做得一手好菜。他这个勤勤恳恳的小助理却不会下厨!这不是很矛盾吗?
相处久了,赵大华才隐约晓得了叶知荫善厨艺的原因。
这人啊,就是太龟毛了,有洁癖还要求高。之前叶知荫读大学没住寝室,租了一个房子住,他尝试过雇佣了一个保姆做菜洗衣,结果那保姆是外地人,做菜齁得不得了。敢情盐是雇主家的盐,不是那小保姆家的盐,所以她放多少勺都不会心疼。
叶知荫吃了几天保姆烧的菜就忍不住了,把之前那保姆辞退,又雇佣了一个本地的。这次做菜是过得去了,可人打扫卫生这块,做得却永远不合叶知荫的意。
他不是能从沙发缝里找到头发丝,就是能在餐桌上抹到一层油。
第三任保姆倒是什么都好,就是人不安稳,小姑娘十七八岁的出来打工,正春心萌动的时候,见叶知荫长得俊美,就成天想着法子的勾引他。那段日子,代替头发丝常驻在沙发缝里的,是小保姆特意塞进去的蕾丝文胸和未拆封的避孕套。
找来找去,没找到称心如意的保姆,叶知荫也腻烦了。那些人做的饭菜也就勉强合他的口味,他日子过得也不舒心,索性叶知荫就自力更生学起了洗衣做饭。
洗衣倒是简单,一通都扔进洗衣机里。那些扔进去滚来滚去起球废掉的毛衣,他就扔了。
搞卫生也容易,他本来就有洁癖,看不得周围有一点脏。
最难的做菜煮饭,叶知荫倒是学了挺久才学会。好在叶知荫这人聪明,做什么都有天赋,一个学期后,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竟能做得一手好饭菜,完全比得上那些所谓的米其林酒店端出来的精致菜肴。
赵大华就有幸尝过叶知荫做出来的饭菜,那美味在舌尖跳跃的滋味,他认为毕生难忘。
所以即便他今儿大清早就吃了半笼灌汤包和一碗豆浆,开车过来接叶知荫的时候还觉得撑得不得了,但一看到叶知荫做的早餐,一闻到喷香的味儿,就觉得肚子又空了。
可人桌上只有一份啊,哪有他的份。
赵大华忍住嘴馋,“叶哥,你今天倒是起得早。”
叶知荫抬眼看了看赵大华,简单地嗯了一声,低头继续喝粥,而赵大华没注意到的是,叶知荫握住勺子的手不自然地抖了抖,腮帮子随着牙齿的嚼动一鼓一鼓,眼睛左顾右盼的,竟是有些心虚模样。
虽说叶知荫做菜好吃,但他懒啊,搬进公司的公寓之后,如非不要,他是不会动手下厨的,要么就吃吃小区隔壁的酒店菜,要么就在公司附近的食堂解决。那些个早上,叶知荫都是在车里睡眼惺忪地补眠,一边将就着啃啃赵大华给他买来的早餐。
像今天这样,早早地洗漱完毕,拾掇得干干净净,又余下充沛的时间为自己做了美味早餐,慢悠悠地等助理过来接他的情况真是头一次。
赵大华睁大眼睛看了眼手机,没错啊,七点半。
平日里这主子还腿夹着棉被做他的春秋大梦呢。
时间还早着,叶知荫也还在吃,赵大华无所事事的,闲得发慌,往阳台那里走了几步。
“你去哪里?”叶知荫粥也不喝了,吹胡子瞪眼地盯他。
“啊?”赵大华茫然,不知又哪里得罪了这位祖宗,斟酌着说道,“这里闷得慌,我去阳台吹吹风。”
叶知荫往厨房瞥了一眼,“我看你没吃早饭吧,锅里还有点粥,你去盛一碗陪我一起吃吧。”
叶知荫这么说,赵大华哪里还想去阳台吹风,肚里的馋虫早就如饥似渴了,他喜不自胜,喳了一声,就屁颠屁颠地跑到厨房盛粥了。
赵大华尝了一口,美味得无以复加,端着碗走过来,想拍拍马屁称赞一下主子的厨艺之精湛,就被叶知荫的一声呵令止住了脚步。
“你就待在那里,对……往后挪半步,别踩在我欧洲买的那块毛毯上,嗯,就那儿,别动。”
“喝吧。”
叶知荫松了一口气,大赦天下一般下了命令,留下赵大华捧着碗一脸懵逼。主子不是说好的陪他一起用餐吗?怎么才一会儿工夫,这位爷就变了卦,他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了。
赵大华欲哭无泪,啜泣地喝着碗里的粥,理智告诉他粥太美味,要留着这位财神爷,情感上却让他非常想、立刻想在今天的午饭里下砒霜,毒死这位难伺候的主儿。
低头继续用食的叶知荫宛如劫后余生,粥也喝得更有滋有味。
不是他不让赵大华去阳台抽烟,而是阳台那儿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也不是他冷酷无情到不让助理和他同桌用食,而是坐在餐桌这边,视野的角度正好对准阳台,他那不可告人的秘密就会被揭发。
至于秘密是啥?
也没什么。
今天叶知荫不是被吵醒的,也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内裤里的黏腻感给折磨醒的。叶知荫就是个豌豆王子,对睡眠环境的要求极高,睡觉不许有亮光,床单必须是真丝或者纯棉——别种布料太硬磨皮肤,席梦思垫子上的棉花一定要两到三条,他习惯了软床,一旦床铺有一点膈应,他就睡不着觉。
床单湿了,叶知荫半夜醒了。
他摸到床单的那一刻,想起了昨晚做的梦,脸红了,啐了自己一口。
叶知荫又不是半大少年,他二十一岁了,早就过了对性懵懂无知的年纪,十七八岁他吃点韭菜就梦遗的日子早就过去了。
那天晚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破天荒地做了个香艳无比的梦,搂着一个人亲,抱着人做得昏天黑地。
他不记得梦中人的长相,只记得那人挺白的,皮肤也很好很紧致细腻,摸起来滑不溜手,搞起来很过瘾。
叶知荫很想沉迷在梦中永远不醒来,可身下床单湿漉漉的感觉实在太明显了。他没办法,红着脸换了床单,还把原来的旧床单和内裤都给洗了,摸黑晒在阳台。
叶知荫的阳台很空荡,迎着风就晒了一条内裤和一条床单,只要是成年人,都能想明白这家的主人是发生了什么事。
做完这些,已经是凌晨五点了,叶知荫却睡不着。
他在想为什么。
这几天他没吃韭菜,也没不小心喝到火气大的养生汤,不至于像个毛头小子似的还梦遗。
他心情烦闷地点亮床头灯,坐在床边吸烟,十分不解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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