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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那位玄甲军将官走到近前时,方翎才发现他着实是壮硕得惊人。
方翎如今虽说刚过十四岁,但因为方蓝的遗传,身材比起同龄人高挑了不少,但这位玄甲军军官却整整比方翎高了两个头,而看他那将铠甲高高撑起的壮硕肌肉,这位怕是仅凭一幅身板就能正面打杀一位凡境六品以上的武者。
抱拳一礼,那壮硕军官隆声说道:“末将玄甲军戊辰营校尉张冷奉君侯之令前来护送世子离京就藩。”
拱手回了一礼,方翎笑道:“有劳将军,此番方翎前往边地还需仰仗诸将士护卫了。”
那位很是壮硕的校尉张冷闻言连忙摆手道:“末将仅是一营校尉,世子万万不可弄混了。”
眼看着这张冷忙不迭地解释着,方翎不由一笑,这黑大汉倒还是个憨厚的人。
赤云帝国军制以十人为一伍,主官为伍长也常常被人称为把总,一营主官为校尉,一卫主官则称指挥使,而唯有统领万人的一******才能被称为将军或将主,只是在平时没人会在意这些,毕竟恭维话谁都爱听,于是只要跨把刀的军官都会被人尊称为将军,时间久了,若是一开口把人叫做这位把总或这位校尉什么的,受人白眼都还是碰到了脾气好的,而相比之下这张冷倒算是那些军官中的异类了。
而方翎见张冷身后那位身材精悍的斥候也是一脸苦笑,不由开口问道:“不知这位是?”
“属下玄甲军戊辰营都虞候张凉。”
那精瘦斥候看上去稍稍有些拘谨,而他的名字倒是让方翎很感兴趣。
“张冷……张凉……你们莫非是兄弟?”
那位拥有都虞候武勋的张凉道:“世子明鉴,我与大哥张冷确实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原本我等世代为辽东郡猎户,少年时父母病逝后生活难以为继,便想下山从军讨个出身以养活家中幼弟。”
方翎轻轻点了点头,这兄弟俩虽然体格差异极大,但都不是平庸之辈。
张冷先天禀赋惊人,军队中流传的外家横练功夫天生就是为他准备的,只要稍加打磨即使是碰到通灵境的强者都能战而胜之,至于这位张凉虽然体格短小精悍但却是最适合成为一名斥候,而虞侯、都虞候都是古时斥候的官名,现如今则是作为授予精英斥候的武勋封号,而能拥有都虞候勋衔,这张凉绝对是玄甲军中最顶尖的斥候之一。
所以说毕竟是亲爹啊……
再次在心中谢过方蓝,方翎望着张家兄弟二人道:“既然如此便全营开拔吧,早日赶到扶风城才能早些搏一个封妻荫子的出身,如今时候还早,争取多赶些路吧。”
张冷张凉兄弟俩同时抱拳应诺,飞快地跑回戊辰营士卒当中,喝令麾下的各位把总准备整军开拔,如今身处帝国境内战马也无需披挂马甲,只要从甘泉驿的马厩中牵出马匹便能出发,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一行百骑便簇拥着方翎的马车一路向西滚滚而去。
……
走了三天时间,车队也已经离开京畿一带进入了雍州地界,而随着沿途的人烟越来越稀少山林越来越茂密,一行人遭遇盗匪的概率也变得越来越高。
就比如自从进入那位于河津郡境内的太行山余脉以来,一天半的功夫由于地形路况的原因,整个车队也只走了不到一百里的路程,而方翎一行人就碰到了三伙山贼,其中两伙由于见机得早再加上熟悉地形的缘故,只是被玄甲军士卒的劲弩射杀了十余人,其主力却依然保存了下来并成功逃进了莽莽群山之中,但这第三伙山贼可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这群自号黑山盗的匪徒在官道边设伏时被自觉颜面受损的张凉早早发现,带着二十位下了战马的玄甲军士卒从后方包抄过去,将这伙山贼包围在了他们自己设伏的小丘上。
算上张凉本人只有二十一人的玄甲军士卒包围了人数至少是他们五倍的敌人,这话听上去有些可笑,但这些被围的山贼可是一点都笑不出来,他们轻薄破旧还沾满了不明污渍的皮甲在玄甲军士卒的劲弩马刀面前犹如纸糊的一般,根本无法提供给他们任何的保护,黑山盗扛把子大黑雕连许诺带威胁好不容易组织起的三次突围行动都在数十把强弩的一通乱射下被轻易击溃,而直到这时他才绝望地发现面前这支队伍的战斗力似乎比起以往劫杀过的那些商队护卫和镖局镖师们要强了许多许多……
而见这群山贼无力突围后,后续的一众玄甲军士卒也急速跟进,一个冲锋便将这伙还剩下数十人的山贼彻底击溃,而对这些啸聚山林为祸往来商队的山贼们似乎也没有手下留情的必要,而正坐在马车上的方翎见一众玄甲军士卒几回合间便将一众山贼尽数砍翻,不由很感兴趣地摘下挂在马车褡裢上的一柄长剑,就要跟过去凑凑热闹。
“公子万万不可以身犯险!”正坐在马车车架上的方勇不由悚然一惊,如今一众玄甲军士卒还在清理战场,给那些还在挣扎抽搐的山贼们补上一刀,这个时候过去若是有人诈死,跳起来伤了方翎可如何是好。
轻轻一笑,方翎晃了晃手中那柄以绿鲨鱼皮为鞘的长剑转身便往那山梁上走去。
长剑名为秋水,是方翎十岁时从方蓝那儿得到的礼物,据说这柄剑还是方蓝攻下叛乱的东越王都临安府时那位东越王献上的乞命之宝,只是再好的宝贝在方翎手上也难免蒙尘,在得到它的四年后也就是昨天夜里,方翎才从自己小院储物室的角落中把它翻了出来,不过当他从上面积攒了厚厚灰尘的剑鞘中抽出这柄长剑时,那剑身依然清亮得犹如一泓秋水,如今在拥有这宝贝之后,尽管方翎的剑法依然还比不上那些草台班子里耍铁皮剑的戏子,但就这么拎着秋水剑乱劈乱捅也有着不弱的杀伤力。
到了塞外自然少不了要和胡人马贼这些虎狼之仕打交道,若是见了血就晕见了尸体就怕,还不如趁早回自己的小院子里继续写写画画,方翎不准备让自己变成杀人如麻的疯子,但至少要能在杀戮面前保持一颗平常心,而如今这一路上的山贼则是最好的练手对象。
而那群正在收拾战场顺便补刀的玄甲军士卒见方翎很外行地拎着长剑带着苦着脸的方勇走了过来,微微一愣后方才抱拳一礼,虽说如今他们名义上是方翎的私军,但对他们来说湮天侯方蓝才是他们的效忠对象,至于方翎这位世子只是他们受命保护的目标而已,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而方翎此刻提剑进入战场的行为虽然短时间内也很难让他们的印象有所改观,但至少目前这些玄甲军的悍卒对方翎已经产生了一丝认同。
只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
当那位玄甲军将官走到近前时,方翎才发现他着实是壮硕得惊人。
方翎如今虽说刚过十四岁,但因为方蓝的遗传,身材比起同龄人高挑了不少,但这位玄甲军军官却整整比方翎高了两个头,而看他那将铠甲高高撑起的壮硕肌肉,这位怕是仅凭一幅身板就能正面打杀一位凡境六品以上的武者。
抱拳一礼,那壮硕军官隆声说道:“末将玄甲军戊辰营校尉张冷奉君侯之令前来护送世子离京就藩。”
拱手回了一礼,方翎笑道:“有劳将军,此番方翎前往边地还需仰仗诸将士护卫了。”
那位很是壮硕的校尉张冷闻言连忙摆手道:“末将仅是一营校尉,世子万万不可弄混了。”
眼看着这张冷忙不迭地解释着,方翎不由一笑,这黑大汉倒还是个憨厚的人。
赤云帝国军制以十人为一伍,主官为伍长也常常被人称为把总,一营主官为校尉,一卫主官则称指挥使,而唯有统领万人的一******才能被称为将军或将主,只是在平时没人会在意这些,毕竟恭维话谁都爱听,于是只要跨把刀的军官都会被人尊称为将军,时间久了,若是一开口把人叫做这位把总或这位校尉什么的,受人白眼都还是碰到了脾气好的,而相比之下这张冷倒算是那些军官中的异类了。
而方翎见张冷身后那位身材精悍的斥候也是一脸苦笑,不由开口问道:“不知这位是?”
“属下玄甲军戊辰营都虞候张凉。”
那精瘦斥候看上去稍稍有些拘谨,而他的名字倒是让方翎很感兴趣。
“张冷……张凉……你们莫非是兄弟?”
那位拥有都虞候武勋的张凉道:“世子明鉴,我与大哥张冷确实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原本我等世代为辽东郡猎户,少年时父母病逝后生活难以为继,便想下山从军讨个出身以养活家中幼弟。”
方翎轻轻点了点头,这兄弟俩虽然体格差异极大,但都不是平庸之辈。
张冷先天禀赋惊人,军队中流传的外家横练功夫天生就是为他准备的,只要稍加打磨即使是碰到通灵境的强者都能战而胜之,至于这位张凉虽然体格短小精悍但却是最适合成为一名斥候,而虞侯、都虞候都是古时斥候的官名,现如今则是作为授予精英斥候的武勋封号,而能拥有都虞候勋衔,这张凉绝对是玄甲军中最顶尖的斥候之一。
所以说毕竟是亲爹啊……
再次在心中谢过方蓝,方翎望着张家兄弟二人道:“既然如此便全营开拔吧,早日赶到扶风城才能早些搏一个封妻荫子的出身,如今时候还早,争取多赶些路吧。”
张冷张凉兄弟俩同时抱拳应诺,飞快地跑回戊辰营士卒当中,喝令麾下的各位把总准备整军开拔,如今身处帝国境内战马也无需披挂马甲,只要从甘泉驿的马厩中牵出马匹便能出发,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一行百骑便簇拥着方翎的马车一路向西滚滚而去。
……
走了三天时间,车队也已经离开京畿一带进入了雍州地界,而随着沿途的人烟越来越稀少山林越来越茂密,一行人遭遇盗匪的概率也变得越来越高。
就比如自从进入那位于河津郡境内的太行山余脉以来,一天半的功夫由于地形路况的原因,整个车队也只走了不到一百里的路程,而方翎一行人就碰到了三伙山贼,其中两伙由于见机得早再加上熟悉地形的缘故,只是被玄甲军士卒的劲弩射杀了十余人,其主力却依然保存了下来并成功逃进了莽莽群山之中,但这第三伙山贼可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这群自号黑山盗的匪徒在官道边设伏时被自觉颜面受损的张凉早早发现,带着二十位下了战马的玄甲军士卒从后方包抄过去,将这伙山贼包围在了他们自己设伏的小丘上。
算上张凉本人只有二十一人的玄甲军士卒包围了人数至少是他们五倍的敌人,这话听上去有些可笑,但这些被围的山贼可是一点都笑不出来,他们轻薄破旧还沾满了不明污渍的皮甲在玄甲军士卒的劲弩马刀面前犹如纸糊的一般,根本无法提供给他们任何的保护,黑山盗扛把子大黑雕连许诺带威胁好不容易组织起的三次突围行动都在数十把强弩的一通乱射下被轻易击溃,而直到这时他才绝望地发现面前这支队伍的战斗力似乎比起以往劫杀过的那些商队护卫和镖局镖师们要强了许多许多……
而见这群山贼无力突围后,后续的一众玄甲军士卒也急速跟进,一个冲锋便将这伙还剩下数十人的山贼彻底击溃,而对这些啸聚山林为祸往来商队的山贼们似乎也没有手下留情的必要,而正坐在马车上的方翎见一众玄甲军士卒几回合间便将一众山贼尽数砍翻,不由很感兴趣地摘下挂在马车褡裢上的一柄长剑,就要跟过去凑凑热闹。
“公子万万不可以身犯险!”正坐在马车车架上的方勇不由悚然一惊,如今一众玄甲军士卒还在清理战场,给那些还在挣扎抽搐的山贼们补上一刀,这个时候过去若是有人诈死,跳起来伤了方翎可如何是好。
轻轻一笑,方翎晃了晃手中那柄以绿鲨鱼皮为鞘的长剑转身便往那山梁上走去。
长剑名为秋水,是方翎十岁时从方蓝那儿得到的礼物,据说这柄剑还是方蓝攻下叛乱的东越王都临安府时那位东越王献上的乞命之宝,只是再好的宝贝在方翎手上也难免蒙尘,在得到它的四年后也就是昨天夜里,方翎才从自己小院储物室的角落中把它翻了出来,不过当他从上面积攒了厚厚灰尘的剑鞘中抽出这柄长剑时,那剑身依然清亮得犹如一泓秋水,如今在拥有这宝贝之后,尽管方翎的剑法依然还比不上那些草台班子里耍铁皮剑的戏子,但就这么拎着秋水剑乱劈乱捅也有着不弱的杀伤力。
到了塞外自然少不了要和胡人马贼这些虎狼之仕打交道,若是见了血就晕见了尸体就怕,还不如趁早回自己的小院子里继续写写画画,方翎不准备让自己变成杀人如麻的疯子,但至少要能在杀戮面前保持一颗平常心,而如今这一路上的山贼则是最好的练手对象。
而那群正在收拾战场顺便补刀的玄甲军士卒见方翎很外行地拎着长剑带着苦着脸的方勇走了过来,微微一愣后方才抱拳一礼,虽说如今他们名义上是方翎的私军,但对他们来说湮天侯方蓝才是他们的效忠对象,至于方翎这位世子只是他们受命保护的目标而已,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而方翎此刻提剑进入战场的行为虽然短时间内也很难让他们的印象有所改观,但至少目前这些玄甲军的悍卒对方翎已经产生了一丝认同。
只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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