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倾城一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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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凤夫人三个月后,冰雪大面积融化,整个北荒森林已然解冻,树木争相抽芽,很有种欣欣向荣的意境。由柯尔丹带领的西面突袭队,早在两天前已经悄然潜往凤朝。三个月赶建,东北部山峦间的堤坝已经收尾,大量雪水储蓄在内,再有大半个月,一个巨大的堰塞湖将横空出世。
我坐在树顶王宫,大仙鹤停在脚畔,等待都铎王集结最后一批军队。
我们要前往东北部的云岭城,这是一个与凤朝乌北郡东北部毗邻的城池,建在绵延的山峦上,终年隐在云雾山林当中,距离堰塞湖仅一山之隔,非常险要。
都铎王效率很高,北荒族士兵也很团结,一看就是平素经常操练的类型。大军很快集结,士气异常高涨。我们纵马在林原驰骋,沿途黑山白雪,溪水潺潺,倒像是在画中穿行,只是彼此都没有心情停下来欣赏。骑马是近三个月我从都铎王身上学来的技艺,他常夸我聪明,我往往只回报一个笑容,心里像打翻五味瓶,想起从前凤云天也这般夸我。
军队中除了我未带任何女眷,途中歇息时,都铎王十分照顾我,吃的喝的一应挑最好的给我,常常亲自铺好柔软的毡垫供我歇息,而他自己跟将领士兵们吃食相同,甲胄在身雪地而卧,并不十分讲究。
急行军的第十二天,云岭城已然在望。哨探传来消息,凤朝已经在附近高地集结军队,带兵的人是凤月天。如此看来,凤朝只是边城得到了消息,朝廷大军还在赶来的路上。我们还有时间等待堰塞湖的最终形成。
不久,云岭城将领前来迎接大军,都铎王下令军队急行,该进城的进城,该抵达预定要塞的抵达预定要塞。将领们迅速按最初的计划各就各位,不到半个时辰,军队便四散而去,仅余下精干的侍卫队和满地有序的马蹄印儿。侍卫队统共就十个人,去除柯尔丹只余九个。九个人骑着马立在面前,我总感觉他们任何一个都能以一抵百,气势非同寻常。
都铎王下马,掀了头盔,露出明亮的眼睛,然后牵着我座骑的缰绳,不急不徐地朝前走。“此去云岭不过十里,时间还很充足。”说罢,他扬了扬手,九个侍卫不敢靠近,远远缀在后头。
堂堂都铎王为他人牵马,这可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纵然相处已久,我还是有些不知所措。
都铎王取笑道:“不就为你牵一回马么?还不好意思了?”
我安下心,嘴角微微上扬,又听他道:“这些日子日夜兼程,一路风光宜人却无心欣赏。难得有闲,本王带你四处转转,放松下心情。”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瘦了一些的脸,内心泛起一丝温暖。平心而论,我与他相处的时间比与凤景天相处的时间长得多。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无法再爱上一个人,这让我偶尔生出一种对不住他的感觉。
他见我不语,无言地牵着缰绳往前走。我的座骑很听话,它本来就是都铎王的座骑之一,也是北荒族最好的马匹。树林很深,地上铺着厚厚的针叶,湿漉漉的,尚积着些残雪。林风扫过,树梢上的露珠儿便簌簌地往下落,配着极富节奏的马蹄声,倒显得四周更加安静。
北荒族的春天来得比凤朝迟,四月底五月初的天还跟早春时节般带着些微寒气。我坐在马上,望着都铎王身着战甲的挺拔背影以及他因风而起的发丝,心情有些复杂。“有一个问题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一直没敢问你。”
他没回头,只道:“你说,本王听着。”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募地,他停下步子,缓缓转过头看着我,一副严谨的神情。“你真想知道?”
“对。”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他走回几步,朝我伸右手,左手抓着马蹬道:“你下来,和本王一起走。”
我顺从地翻身下马,与他比肩而行,皮靴踩在地面厚厚的针叶上,浸出些微水渍。
他舒展了一下手臂,慵懒地道:“你出生的时候,天上有一道彩虹,本王亲眼所见。”
我有些震惊,停步看他。“你到过凤朝?”
“对。”
“本王还见过你在襁褓中的样子。”
“姨娘知道吗?”
“她不知道。”
“你还记得你第一天到王都时本王对你说的话吗?本王是真有点喜欢你。本王的确因为素心的关系对你特别优待,但本王还没有糊涂到把你与素心混为一谈。”说到这里,他驻足不前,忽地伸出手,抚了抚我的脸,暖暖地笑道:“在本王眼里,你就是你,不是圣阿赫拉,也不是凤景天的皇后,而是你自己。”
我咂了咂嘴,刚想说话,他忽然先声夺人,表情却异常柔和。“如果你只是想报复凤朝,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若再过几日,就真的来不及了。”
我知道他所说的是什么,只是无言。
“在你做出决定前,本王还有一些事情要告诉你。就在新历节前,凤朝内乱,岳家谋反,京师血流成河。听说凤景天受伤差点丢了命,所幸最后荡平逆臣,也肃清了朝政。岳长河被处极刑——五马分尸。你父亲的事,也许是凤景天被逼无奈。”
我听得胆憻心惊,知晓凤景天没事,暗暗舒了口气,但听到最后一句,内心猛然涌出对他的负疚。“你本可以不告诉我这些。”
“北荒族人没有凤朝人阴狠,我们更习惯光明磊落。”他爽朗地笑,侧身搂了搂我的肩膀,这是他少有的对我的亲昵举动。“凤景天已经知道你活着,必然会赶来。有时候,做敌人比爱人还要难。你要有心理准备。如果你后悔了,记得告诉本王。本王对凤朝未必真有你想的这么急切。”
“恩。”我轻轻踮起脚尖,头靠在他肩膀上,前所未有地安心。
他没有伸手抱我,只是任我这么靠着,良久无言。
而后,我们爬上了云岭山。其实说是爬,不如说是他拽我上去,因为山坡实在太陡。从山峦上俯瞰,四周是一望无际的针叶林,雾霭缭绕,美不胜收。待到山巅,他指着北面辽阔的大片森林,眸子里尽是动人光彩。“从脚下到极致的北面都是北荒族领地,是本王的责任。”
我望向他,像看见了气势如虹的王者,胸怀博大而深远,却近得我一伸手就能够得着。
他像知道我看着他,忽然收回视线,改而眯起双眸看我,很仔细很认真地看我。“你从来没问过本王的名字,但本王很想把名字告诉你。”
我怔了怔。的确,我从未问过他的名字!
他不管我有否有认真听,只一味讲下去。“你听好,本王名为阿什那泽云。”
“阿什那泽云?”我望着山峦间变化万千的流岚,重复着从他嘴里蹦出来的名字。这是他第一次说起自己的名字。名字里居然和我一样也有一个云字。不知道这算不算命运的巧合?
“云安安,本王对你别无所求,但只一点,希望你一直记得本王的名字,永远别忘记。”他如是说。
“我以自然神母的名义发誓,我会一直记得。”
他没有料到我会以此起誓,脸上闪过一丝讶异,旋即很开怀地笑道:“当年见到初生的你时,本王正好与现在的你年纪相若。也许,这就是一种缘份。”
“我那时长什么样子?”我问,其实我知道那时的我并不是现在的我,但我还是非常好奇。好奇他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我,毕竟他以为他所见的就是我。
“皮肤皱巴巴的,太丑了。”他夸张地道。
“都说小时候长得丑,长大后会漂亮。”
“对。你就是例证。”
我臭美地爆发出一阵笑声。
云顶山巅,世界仿佛静止在他看我的这一刻。我不知道他眼里的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子,但他似乎怎么看也看不够。我很想问他是否愿意就这么纯粹地看我一辈子,但我不敢。人们都说恨由爱起,我怕自己在不远的将来无法面对住在我心灵深处的那个人。凤景天,为什么你没有守住你的承诺!
——
住进云岭城的第五天,凤朝使官带来月天儿递交的书信。书信廖廖数字,大意是问我为何如此。使官是月天儿的亲卫心腹,与我有过一面之缘,是个明白人。他陈述了我祭天后凤朝发生的一些事。凤月天与查木尔曾私下带人沿湖搜索,半月未果方才放弃。另一边,听闻我未归凤月天领地,凤景天急火攻心,数日未临朝。后来,王后星消失不见,在凤云天主持下,朝廷在皇陵为我立了衣冠冢,用的是龙凤棺,大意是指将来这也是凤景天的归宿。再往后,凤景天强打精神一手调整乌北郡官员架构,一手加强对京师四营的控制,紧紧将南北营势力攥进手里,而后就发生了内乱。
使官不说这些,我不会多想,但他偏偏说了,还来来去去说了这么多,却只字未提我父亲,令我心头压着的火瞬间被撩了起来。我当着都铎王的面,对使官说了一句简洁的话:“你回报月天儿,我——圣阿赫拉只想要一个公道,一个关于云家的公道。”
使官带着我的话回凤朝后,再无音讯。我猜凤朝军营是在等待朝廷大军以及凤景天的到来。
住进云岭城的第十天,将领来报,堰塞湖已经蓄满水,只等都铎王一声令下。同日,哨探来报,凤朝大军已至双沟岭与凤月天会合,凤景天亲自到场。
我听闻这个信息时,正站在云岭城的城墙上,望向凤朝大片肥沃的土地,没有表态。
都铎王下令大军从云岭推进至双沟岭对面的山峦,那是云岭城距离凤朝最近的关口,也是一个安全的不受堰塞湖影响的高地。直到赶到关口,我才知道它名为落凤关。落凤?凤景天?我心里很有些不是滋味。
凤景天像算准了我在,带着白营侍卫,策马至关前,立身一马平川的原野,隔着一箭之地朝关门喊话。关口上的弓箭手个个扣箭满弦,只要他一进射程,箭矢就将呼啸而去,随时可能将他射成马蜂窝。
我站在关口上,看着凤景天风尘仆仆的身影,连铠甲都未来得及穿,显得疲惫不堪。带着寒气的山风吹得他衣袂翻飞,煞是好看。唔,这是我一心一意待过的男人,我曾经异常排斥的却无法避免的爱上了的男人!他来了,但我与他成了敌人。
都铎王说得对,有时候做敌人比爱人更难。他早就预见我见到凤景天后的会有的一切心理,那感觉就像他是一位无比英明的先知。此时此刻,在我静静观摩凤景天的同时,在我来不及哀悼我与凤景天终将结束的爱情时,都铎王再次展现了对我的宠溺——轻轻地放下了侍卫递上来的神弓。
这把神弓的威力我曾经见识过许多回。就目前凤景天身处之地,都铎王一箭过去,完全能一箭穿心。他选择放弃这一箭已是对我最大的理解。
见我无语,都铎王宽容地道:“开弓没有回头箭。修建堰塞湖堤坝的工匠来报,由于工期太急,堤坝并不牢固。大约半个时辰后,堰塞湖不需要人工决堤就会自动崩溃。你既然放不下,就去见见,半个时辰后一定要回来,否则……”
我傻乎乎地点了点头,却站在原地没动。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催促道:“傻瓜!快去,没时间了。”
我掉头跑下关口,听见他在后歇斯底里地大喊:“你记得一定要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在这一刻流泪了。
我跑到关下,见侍卫早就准备好马匹候在那里,猛然明白他用心良苦。他早就知道我会去见凤景天!我想,如果没有先遇见凤景天,我一定会爱上这个叫阿什那泽云的家伙。
时间紧急,我翻身上马,双腿轻夹马腹,马匹如流星般飞跃出去。猛然间,我想起还有一件未做的事,遂打马返回。我不经意地抬头望了望关口上的阿什那泽云,发现他竟然背对我离开的方向。先前准备马匹的侍卫见我回来,忙靠上前来。
我高声道:“取水袋来!”
侍卫以为我要喝水,慌忙取了一只盛满水的水袋过来。我接过来将水倒掉,丢回给他道:“拿好!”
侍卫不明所以,规规矩矩地捧着空水袋站在我面前。
我从靴子里拔出匕首,对着左手狠狠一划,血流成线,嘀嘀嗒嗒地滴落在水袋内。直到感觉有小半袋子,我才将左手握着拳,闭了闭眼道:“交给都铎王饮下,圣阿赫拉的血可以解煞气。”
侍卫异常感恩地朝我叩了头。
我不再看侍卫,策马狂奔出关有如离弦之箭。
我曾一直困惑都铎王身上究竟有什么煞气,更困惑于他为什么看上去如此年轻,完全让人觉察不出岁月的痕迹。我好奇过,也问过他缘由,但他不肯说,也许他只是单纯地担心说出来我会怕他。直到抵达云岭城当晚,我起夜时远远窥见一切,才解开这个谜题。某种程度上讲,他是一个中了高深巫术的吸血鬼,如果不吸血便会性情狂暴。所幸,他自制力非常强,从不吸人血,只以新鲜鹿血替代。我并未惊动他,只在事后试验性地在他饮食里加入了我的血液,效果不错。因为不知道自己见了凤景天后会做什么样的抉择,我必须在出关前把这件事办好。我不知道侍卫将血袋捧到他面前时他会有什么样的心情,但我想为他做这么一件事,哪怕只是被简单地理解为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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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儿——... -->>
送走凤夫人三个月后,冰雪大面积融化,整个北荒森林已然解冻,树木争相抽芽,很有种欣欣向荣的意境。由柯尔丹带领的西面突袭队,早在两天前已经悄然潜往凤朝。三个月赶建,东北部山峦间的堤坝已经收尾,大量雪水储蓄在内,再有大半个月,一个巨大的堰塞湖将横空出世。
我坐在树顶王宫,大仙鹤停在脚畔,等待都铎王集结最后一批军队。
我们要前往东北部的云岭城,这是一个与凤朝乌北郡东北部毗邻的城池,建在绵延的山峦上,终年隐在云雾山林当中,距离堰塞湖仅一山之隔,非常险要。
都铎王效率很高,北荒族士兵也很团结,一看就是平素经常操练的类型。大军很快集结,士气异常高涨。我们纵马在林原驰骋,沿途黑山白雪,溪水潺潺,倒像是在画中穿行,只是彼此都没有心情停下来欣赏。骑马是近三个月我从都铎王身上学来的技艺,他常夸我聪明,我往往只回报一个笑容,心里像打翻五味瓶,想起从前凤云天也这般夸我。
军队中除了我未带任何女眷,途中歇息时,都铎王十分照顾我,吃的喝的一应挑最好的给我,常常亲自铺好柔软的毡垫供我歇息,而他自己跟将领士兵们吃食相同,甲胄在身雪地而卧,并不十分讲究。
急行军的第十二天,云岭城已然在望。哨探传来消息,凤朝已经在附近高地集结军队,带兵的人是凤月天。如此看来,凤朝只是边城得到了消息,朝廷大军还在赶来的路上。我们还有时间等待堰塞湖的最终形成。
不久,云岭城将领前来迎接大军,都铎王下令军队急行,该进城的进城,该抵达预定要塞的抵达预定要塞。将领们迅速按最初的计划各就各位,不到半个时辰,军队便四散而去,仅余下精干的侍卫队和满地有序的马蹄印儿。侍卫队统共就十个人,去除柯尔丹只余九个。九个人骑着马立在面前,我总感觉他们任何一个都能以一抵百,气势非同寻常。
都铎王下马,掀了头盔,露出明亮的眼睛,然后牵着我座骑的缰绳,不急不徐地朝前走。“此去云岭不过十里,时间还很充足。”说罢,他扬了扬手,九个侍卫不敢靠近,远远缀在后头。
堂堂都铎王为他人牵马,这可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纵然相处已久,我还是有些不知所措。
都铎王取笑道:“不就为你牵一回马么?还不好意思了?”
我安下心,嘴角微微上扬,又听他道:“这些日子日夜兼程,一路风光宜人却无心欣赏。难得有闲,本王带你四处转转,放松下心情。”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瘦了一些的脸,内心泛起一丝温暖。平心而论,我与他相处的时间比与凤景天相处的时间长得多。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无法再爱上一个人,这让我偶尔生出一种对不住他的感觉。
他见我不语,无言地牵着缰绳往前走。我的座骑很听话,它本来就是都铎王的座骑之一,也是北荒族最好的马匹。树林很深,地上铺着厚厚的针叶,湿漉漉的,尚积着些残雪。林风扫过,树梢上的露珠儿便簌簌地往下落,配着极富节奏的马蹄声,倒显得四周更加安静。
北荒族的春天来得比凤朝迟,四月底五月初的天还跟早春时节般带着些微寒气。我坐在马上,望着都铎王身着战甲的挺拔背影以及他因风而起的发丝,心情有些复杂。“有一个问题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一直没敢问你。”
他没回头,只道:“你说,本王听着。”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募地,他停下步子,缓缓转过头看着我,一副严谨的神情。“你真想知道?”
“对。”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他走回几步,朝我伸右手,左手抓着马蹬道:“你下来,和本王一起走。”
我顺从地翻身下马,与他比肩而行,皮靴踩在地面厚厚的针叶上,浸出些微水渍。
他舒展了一下手臂,慵懒地道:“你出生的时候,天上有一道彩虹,本王亲眼所见。”
我有些震惊,停步看他。“你到过凤朝?”
“对。”
“本王还见过你在襁褓中的样子。”
“姨娘知道吗?”
“她不知道。”
“你还记得你第一天到王都时本王对你说的话吗?本王是真有点喜欢你。本王的确因为素心的关系对你特别优待,但本王还没有糊涂到把你与素心混为一谈。”说到这里,他驻足不前,忽地伸出手,抚了抚我的脸,暖暖地笑道:“在本王眼里,你就是你,不是圣阿赫拉,也不是凤景天的皇后,而是你自己。”
我咂了咂嘴,刚想说话,他忽然先声夺人,表情却异常柔和。“如果你只是想报复凤朝,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若再过几日,就真的来不及了。”
我知道他所说的是什么,只是无言。
“在你做出决定前,本王还有一些事情要告诉你。就在新历节前,凤朝内乱,岳家谋反,京师血流成河。听说凤景天受伤差点丢了命,所幸最后荡平逆臣,也肃清了朝政。岳长河被处极刑——五马分尸。你父亲的事,也许是凤景天被逼无奈。”
我听得胆憻心惊,知晓凤景天没事,暗暗舒了口气,但听到最后一句,内心猛然涌出对他的负疚。“你本可以不告诉我这些。”
“北荒族人没有凤朝人阴狠,我们更习惯光明磊落。”他爽朗地笑,侧身搂了搂我的肩膀,这是他少有的对我的亲昵举动。“凤景天已经知道你活着,必然会赶来。有时候,做敌人比爱人还要难。你要有心理准备。如果你后悔了,记得告诉本王。本王对凤朝未必真有你想的这么急切。”
“恩。”我轻轻踮起脚尖,头靠在他肩膀上,前所未有地安心。
他没有伸手抱我,只是任我这么靠着,良久无言。
而后,我们爬上了云岭山。其实说是爬,不如说是他拽我上去,因为山坡实在太陡。从山峦上俯瞰,四周是一望无际的针叶林,雾霭缭绕,美不胜收。待到山巅,他指着北面辽阔的大片森林,眸子里尽是动人光彩。“从脚下到极致的北面都是北荒族领地,是本王的责任。”
我望向他,像看见了气势如虹的王者,胸怀博大而深远,却近得我一伸手就能够得着。
他像知道我看着他,忽然收回视线,改而眯起双眸看我,很仔细很认真地看我。“你从来没问过本王的名字,但本王很想把名字告诉你。”
我怔了怔。的确,我从未问过他的名字!
他不管我有否有认真听,只一味讲下去。“你听好,本王名为阿什那泽云。”
“阿什那泽云?”我望着山峦间变化万千的流岚,重复着从他嘴里蹦出来的名字。这是他第一次说起自己的名字。名字里居然和我一样也有一个云字。不知道这算不算命运的巧合?
“云安安,本王对你别无所求,但只一点,希望你一直记得本王的名字,永远别忘记。”他如是说。
“我以自然神母的名义发誓,我会一直记得。”
他没有料到我会以此起誓,脸上闪过一丝讶异,旋即很开怀地笑道:“当年见到初生的你时,本王正好与现在的你年纪相若。也许,这就是一种缘份。”
“我那时长什么样子?”我问,其实我知道那时的我并不是现在的我,但我还是非常好奇。好奇他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我,毕竟他以为他所见的就是我。
“皮肤皱巴巴的,太丑了。”他夸张地道。
“都说小时候长得丑,长大后会漂亮。”
“对。你就是例证。”
我臭美地爆发出一阵笑声。
云顶山巅,世界仿佛静止在他看我的这一刻。我不知道他眼里的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子,但他似乎怎么看也看不够。我很想问他是否愿意就这么纯粹地看我一辈子,但我不敢。人们都说恨由爱起,我怕自己在不远的将来无法面对住在我心灵深处的那个人。凤景天,为什么你没有守住你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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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进云岭城的第五天,凤朝使官带来月天儿递交的书信。书信廖廖数字,大意是问我为何如此。使官是月天儿的亲卫心腹,与我有过一面之缘,是个明白人。他陈述了我祭天后凤朝发生的一些事。凤月天与查木尔曾私下带人沿湖搜索,半月未果方才放弃。另一边,听闻我未归凤月天领地,凤景天急火攻心,数日未临朝。后来,王后星消失不见,在凤云天主持下,朝廷在皇陵为我立了衣冠冢,用的是龙凤棺,大意是指将来这也是凤景天的归宿。再往后,凤景天强打精神一手调整乌北郡官员架构,一手加强对京师四营的控制,紧紧将南北营势力攥进手里,而后就发生了内乱。
使官不说这些,我不会多想,但他偏偏说了,还来来去去说了这么多,却只字未提我父亲,令我心头压着的火瞬间被撩了起来。我当着都铎王的面,对使官说了一句简洁的话:“你回报月天儿,我——圣阿赫拉只想要一个公道,一个关于云家的公道。”
使官带着我的话回凤朝后,再无音讯。我猜凤朝军营是在等待朝廷大军以及凤景天的到来。
住进云岭城的第十天,将领来报,堰塞湖已经蓄满水,只等都铎王一声令下。同日,哨探来报,凤朝大军已至双沟岭与凤月天会合,凤景天亲自到场。
我听闻这个信息时,正站在云岭城的城墙上,望向凤朝大片肥沃的土地,没有表态。
都铎王下令大军从云岭推进至双沟岭对面的山峦,那是云岭城距离凤朝最近的关口,也是一个安全的不受堰塞湖影响的高地。直到赶到关口,我才知道它名为落凤关。落凤?凤景天?我心里很有些不是滋味。
凤景天像算准了我在,带着白营侍卫,策马至关前,立身一马平川的原野,隔着一箭之地朝关门喊话。关口上的弓箭手个个扣箭满弦,只要他一进射程,箭矢就将呼啸而去,随时可能将他射成马蜂窝。
我站在关口上,看着凤景天风尘仆仆的身影,连铠甲都未来得及穿,显得疲惫不堪。带着寒气的山风吹得他衣袂翻飞,煞是好看。唔,这是我一心一意待过的男人,我曾经异常排斥的却无法避免的爱上了的男人!他来了,但我与他成了敌人。
都铎王说得对,有时候做敌人比爱人更难。他早就预见我见到凤景天后的会有的一切心理,那感觉就像他是一位无比英明的先知。此时此刻,在我静静观摩凤景天的同时,在我来不及哀悼我与凤景天终将结束的爱情时,都铎王再次展现了对我的宠溺——轻轻地放下了侍卫递上来的神弓。
这把神弓的威力我曾经见识过许多回。就目前凤景天身处之地,都铎王一箭过去,完全能一箭穿心。他选择放弃这一箭已是对我最大的理解。
见我无语,都铎王宽容地道:“开弓没有回头箭。修建堰塞湖堤坝的工匠来报,由于工期太急,堤坝并不牢固。大约半个时辰后,堰塞湖不需要人工决堤就会自动崩溃。你既然放不下,就去见见,半个时辰后一定要回来,否则……”
我傻乎乎地点了点头,却站在原地没动。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催促道:“傻瓜!快去,没时间了。”
我掉头跑下关口,听见他在后歇斯底里地大喊:“你记得一定要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在这一刻流泪了。
我跑到关下,见侍卫早就准备好马匹候在那里,猛然明白他用心良苦。他早就知道我会去见凤景天!我想,如果没有先遇见凤景天,我一定会爱上这个叫阿什那泽云的家伙。
时间紧急,我翻身上马,双腿轻夹马腹,马匹如流星般飞跃出去。猛然间,我想起还有一件未做的事,遂打马返回。我不经意地抬头望了望关口上的阿什那泽云,发现他竟然背对我离开的方向。先前准备马匹的侍卫见我回来,忙靠上前来。
我高声道:“取水袋来!”
侍卫以为我要喝水,慌忙取了一只盛满水的水袋过来。我接过来将水倒掉,丢回给他道:“拿好!”
侍卫不明所以,规规矩矩地捧着空水袋站在我面前。
我从靴子里拔出匕首,对着左手狠狠一划,血流成线,嘀嘀嗒嗒地滴落在水袋内。直到感觉有小半袋子,我才将左手握着拳,闭了闭眼道:“交给都铎王饮下,圣阿赫拉的血可以解煞气。”
侍卫异常感恩地朝我叩了头。
我不再看侍卫,策马狂奔出关有如离弦之箭。
我曾一直困惑都铎王身上究竟有什么煞气,更困惑于他为什么看上去如此年轻,完全让人觉察不出岁月的痕迹。我好奇过,也问过他缘由,但他不肯说,也许他只是单纯地担心说出来我会怕他。直到抵达云岭城当晚,我起夜时远远窥见一切,才解开这个谜题。某种程度上讲,他是一个中了高深巫术的吸血鬼,如果不吸血便会性情狂暴。所幸,他自制力非常强,从不吸人血,只以新鲜鹿血替代。我并未惊动他,只在事后试验性地在他饮食里加入了我的血液,效果不错。因为不知道自己见了凤景天后会做什么样的抉择,我必须在出关前把这件事办好。我不知道侍卫将血袋捧到他面前时他会有什么样的心情,但我想为他做这么一件事,哪怕只是被简单地理解为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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