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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他也不恼,仍是痴痴的看着她,神情恍惚,但一双眸子却异常明亮,简直像是有两团小火苗烧在里面,看得本就有些心虚的洛筝心中更加慌乱。
“阿筝,你的唇真香,真好吃,我们……”接下来的话秦恒没有再说下去,而是直接用行动来表达。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快步朝床帐走去。
秦恒只觉心如火烧,血脉贲张,却仍是将她轻轻放在床上,俯下身去,把她娇小的身子整个笼罩在自己身上,先在她额上印下一吻,再是她的弯眉,她的眼睛,挺俏可爱的鼻尖,嫣红诱人的芳唇……
这些还不够,他还想要更多……
他的唇舌继续一路向下攻城掠地,她的脖颈、锁骨,还有那更美妙的两处丰隆的柔软……
“阿筝,”秦恒呢喃道:“你身上好香,我喜欢这种味道,很喜欢……”
这样香喷喷的阿筝让他心里的那团火烧得越发旺盛起来,燃得他浑身热得难受,喉间干渴的厉害,只想把她连皮带骨的吞进肚去,和他融为一体,再也不要分离。
“哗啦”一声,他一把扯掉她身上的衣裙,实在是太碍事了。她身下的红色锦被越发映衬得她肤白如玉,美得令人心醉神迷。
最让他激动万分的是,他的阿筝此时看向他的目光中再没有那些冷淡憎恨,有的只是浓烈的情意和欢喜,在他们前世的最初,她便是用这样的眼神时时凝视着他,不住嘴的唤他,“永之,永之……”
身下的人儿就在这时笑盈盈的开口了,“永之,我今晚要和你一起睡觉,我想和你在一起……”
秦恒忽然觉得之前种种都恍如一梦,阿筝不曾发下那等毒誓身死,他也没有在无尽的悔恨和追忆中苦守了那么多年,一切都还是他们新婚的那一天,这一次,他再也不要错过和她同床共枕的洞房良宵。
“阿筝,我也想和你在一起,我一直都想……”
洛筝静静地站在床前,看着倒在床上的男子一脸如登极乐的畅意和满足,耳中听着他的呓语,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在唇上使劲的擦拭着,尽管她唇上的口脂早就被某人给吃了个干净,她却仍是固执的一下又一下,极用力的抹拭着。
她没有在酒里下药,当着秦恒的面在他的酒里动手脚,她已经被发现了一次,这一次她当然再不会蠢的故技重施,要是再被他发现了,不管后果如何,都不是她所乐见的。
真正让秦恒中招的是她涂在唇上的红色口脂,那里面掺了一道秘药,迷心醉梦散;还有她身上今天佩戴的这个香囊,*夺魄香。
这两样药分开用倒也罢了,但若是合在一起同时用在男子的身上,则会生出一种奇效来,可迷其心、夺其魂,使其在心醉神迷之下,生出一场极为真实美妙的春梦,于幻梦之中和心爱之人共赴巫山,尽享鱼水之欢、男女之爱,如登极乐仙境。
这两样奇药,洛筝是从一位胡妓处重金得来的,那胡妓已年近五十,门前却不见冷落,反而宾客盈门,客似云来,其中不乏年轻俊俏的少年郎,全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宝贝。
按说这两样宝贝该是千金不换的,因为胡妓手中的药已剩得不多,只够再用十二次,而配成这两样药的其中一味药材极难获取,要想再配一瓶出来得等到百年以后。可是洛筝却只用了三千金就将它们从胡妓手中买到了。
因为……,洛筝想起那名胡妓当日所言,“我已经厌倦了这样的日子,便是再有足够的迷药和香,我也不想再做下去了,客人来的再多又有什么用,他们不是为我而来,为的只是那两样药。”
“这两样药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它能让男人们梦见和他们心底最深处,最心爱、最想要的女人巫山*。这些年来,每一个不能和爱人在一起的男子到我这里来圆梦,可是让他们欲仙欲死的梦中女子却从来都不是我,我累了,倦了,不想再听到躺在我身边的男子口中唤的却是别的女人的名字。”
而秦恒,用了这两样奇药的秦恒,他此时唤出口的却依然是她的名字,“阿筝!”
☆、第64章金风玉露
要说心里没有被震动到,那是在骗人,可是秦恒心里越是如此想着她,洛筝心里就越是愤怒。
前世他去睡别的女人就罢了,反正他心里也没有她,可是这一世,他心里有了她,却还是要去召那些宜男相的女人来侍寝,生个儿子对他来说就那么重要吗?
他甚至都不愿意再多等一等。
不过就算他一直等下去,难道自己就会被他打动然后接受他吗?
洛筝在心底摇了摇头,也许她还是做不到,既然如此那也不怪秦恒去睡别的女人,要怪就只怪和女人比起来,男人永远更为现实,而不像女人那样很多时候都是感情用事。
纵然这一世的秦恒再爱她,也还是一样不懂她心里最想要的是什么,最在乎的又是什么?
她最大的心愿和天下间所有的女子一样,“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他的心里只能有她一人,身子更是只能她一人独享,而他也会是她的唯一,就这样携手相伴着慢慢老去,相亲相爱、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
她再想要孩子,如果这个人不能生育的话,那也没关系,她有他有够了,孩子,养生堂里那么多的弃婴,她大可抱养一个。她要的只是想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离不弃、共度此生。
可是对那些男人而言,娶妻生子,娶妻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生子,妻子于他们而言是什么呢?不是长相厮守、相伴白头的爱侣,而是供他们泄欲和生孩子的物事,所以年老色衰或是生不出儿子的女子就会被男人们弃如敝履,另寻新欢,而不是始终如一,忠贞不渝。
所以当她不愿与他共寝,秦恒很理所当然的就另睡了别人,如果她去质问他的话,只怕他还会振振有辞的说他这是逼不得已,一切都是为了后继有人,为了江山社稷。
洛筝不再多想,从怀中取出那个装着*夺魄香的紫色香囊,轻轻放在秦恒枕畔,再不犹豫的转身而去。
既然他已经和别的女人同床共枕想生个儿子来传宗接代,那么她也该为了实现自己做母亲的心愿去睡睡别的男子了。
洛筝快步来到那间密室,推门而入,反手便将门合上关好,迎接她的是一片漆黑。
不同于先前那间内室里的红烛高照,这间狭小的密室里却是门窗紧闭,半点烛火都没有,简直是伸手不见五指。
洛筝却对这样的黑暗很满意,这是一段注定不能见光的露水情缘,自然是谁也看不见谁的脸最好,这样才不会有什么牵扯,等到她一有了身孕,她就再不会见这个人。
洛筝慢慢走到床前,却再也不能更进一步。
她再是在塞外草原长大,无视中原的规矩礼法,可到底也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更何况,这可是她这辈子的第一次……
她又想起前世她和秦恒的第一次,那可实在不能算是一次愉悦的欢爱,痛得她要死。这一次,会不会也是一样的痛的要死?
洛筝忽然觉得手上一暖,一只温热的手掌已握住了她的手,沿着她的手臂慢慢朝上滑去。
那只手抖的很厉害,接着洛筝就听到一个青涩的声音小小声的道:“姐姐,我,我这是第一次,若是服侍不周,还请姐姐——”
洛筝听声辨位,抬手便堵住了他的嘴,她不要看到这人的长相,也不想听到这人的声音,任何能让她今后认出这人来的特征她都不想知道。
她当然更不会让他知道他此时要服侍的“姐姐”是谁,一言不发的将他推倒,咬了咬唇,还是躺到了榻上。
那只温热的手又摸上了她的身子,虽然还是有些发抖,但是手法却很是老到,细致轻柔的一一抚过她的身子,那种小心翼翼的温柔摩挲,几乎让洛筝生出一种他不是在服侍客人而是在服侍他心爱的女子的错觉。
这种错觉让她的身子也渐渐有了些变化,纵然隔着衣服,也觉得被他摸过的地方有些酥酥麻麻的,既舒服却又……
“到底是术业有专攻啊!”洛筝在心底感叹道,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发出舒服的喟叹声。
在长安城里,可不是只有为男子们提供美人的勾栏院所,也还有些铺子,明面上做些别的生意,暗地里也为那些盛年守寡的贵妇人们提供鲜嫩可口的俊俏小倌儿,以解她们长夜漫漫、独守空床之苦。
p; 他也不恼,仍是痴痴的看着她,神情恍惚,但一双眸子却异常明亮,简直像是有两团小火苗烧在里面,看得本就有些心虚的洛筝心中更加慌乱。
“阿筝,你的唇真香,真好吃,我们……”接下来的话秦恒没有再说下去,而是直接用行动来表达。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快步朝床帐走去。
秦恒只觉心如火烧,血脉贲张,却仍是将她轻轻放在床上,俯下身去,把她娇小的身子整个笼罩在自己身上,先在她额上印下一吻,再是她的弯眉,她的眼睛,挺俏可爱的鼻尖,嫣红诱人的芳唇……
这些还不够,他还想要更多……
他的唇舌继续一路向下攻城掠地,她的脖颈、锁骨,还有那更美妙的两处丰隆的柔软……
“阿筝,”秦恒呢喃道:“你身上好香,我喜欢这种味道,很喜欢……”
这样香喷喷的阿筝让他心里的那团火烧得越发旺盛起来,燃得他浑身热得难受,喉间干渴的厉害,只想把她连皮带骨的吞进肚去,和他融为一体,再也不要分离。
“哗啦”一声,他一把扯掉她身上的衣裙,实在是太碍事了。她身下的红色锦被越发映衬得她肤白如玉,美得令人心醉神迷。
最让他激动万分的是,他的阿筝此时看向他的目光中再没有那些冷淡憎恨,有的只是浓烈的情意和欢喜,在他们前世的最初,她便是用这样的眼神时时凝视着他,不住嘴的唤他,“永之,永之……”
身下的人儿就在这时笑盈盈的开口了,“永之,我今晚要和你一起睡觉,我想和你在一起……”
秦恒忽然觉得之前种种都恍如一梦,阿筝不曾发下那等毒誓身死,他也没有在无尽的悔恨和追忆中苦守了那么多年,一切都还是他们新婚的那一天,这一次,他再也不要错过和她同床共枕的洞房良宵。
“阿筝,我也想和你在一起,我一直都想……”
洛筝静静地站在床前,看着倒在床上的男子一脸如登极乐的畅意和满足,耳中听着他的呓语,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在唇上使劲的擦拭着,尽管她唇上的口脂早就被某人给吃了个干净,她却仍是固执的一下又一下,极用力的抹拭着。
她没有在酒里下药,当着秦恒的面在他的酒里动手脚,她已经被发现了一次,这一次她当然再不会蠢的故技重施,要是再被他发现了,不管后果如何,都不是她所乐见的。
真正让秦恒中招的是她涂在唇上的红色口脂,那里面掺了一道秘药,迷心醉梦散;还有她身上今天佩戴的这个香囊,*夺魄香。
这两样药分开用倒也罢了,但若是合在一起同时用在男子的身上,则会生出一种奇效来,可迷其心、夺其魂,使其在心醉神迷之下,生出一场极为真实美妙的春梦,于幻梦之中和心爱之人共赴巫山,尽享鱼水之欢、男女之爱,如登极乐仙境。
这两样奇药,洛筝是从一位胡妓处重金得来的,那胡妓已年近五十,门前却不见冷落,反而宾客盈门,客似云来,其中不乏年轻俊俏的少年郎,全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宝贝。
按说这两样宝贝该是千金不换的,因为胡妓手中的药已剩得不多,只够再用十二次,而配成这两样药的其中一味药材极难获取,要想再配一瓶出来得等到百年以后。可是洛筝却只用了三千金就将它们从胡妓手中买到了。
因为……,洛筝想起那名胡妓当日所言,“我已经厌倦了这样的日子,便是再有足够的迷药和香,我也不想再做下去了,客人来的再多又有什么用,他们不是为我而来,为的只是那两样药。”
“这两样药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它能让男人们梦见和他们心底最深处,最心爱、最想要的女人巫山*。这些年来,每一个不能和爱人在一起的男子到我这里来圆梦,可是让他们欲仙欲死的梦中女子却从来都不是我,我累了,倦了,不想再听到躺在我身边的男子口中唤的却是别的女人的名字。”
而秦恒,用了这两样奇药的秦恒,他此时唤出口的却依然是她的名字,“阿筝!”
☆、第64章金风玉露
要说心里没有被震动到,那是在骗人,可是秦恒心里越是如此想着她,洛筝心里就越是愤怒。
前世他去睡别的女人就罢了,反正他心里也没有她,可是这一世,他心里有了她,却还是要去召那些宜男相的女人来侍寝,生个儿子对他来说就那么重要吗?
他甚至都不愿意再多等一等。
不过就算他一直等下去,难道自己就会被他打动然后接受他吗?
洛筝在心底摇了摇头,也许她还是做不到,既然如此那也不怪秦恒去睡别的女人,要怪就只怪和女人比起来,男人永远更为现实,而不像女人那样很多时候都是感情用事。
纵然这一世的秦恒再爱她,也还是一样不懂她心里最想要的是什么,最在乎的又是什么?
她最大的心愿和天下间所有的女子一样,“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他的心里只能有她一人,身子更是只能她一人独享,而他也会是她的唯一,就这样携手相伴着慢慢老去,相亲相爱、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
她再想要孩子,如果这个人不能生育的话,那也没关系,她有他有够了,孩子,养生堂里那么多的弃婴,她大可抱养一个。她要的只是想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离不弃、共度此生。
可是对那些男人而言,娶妻生子,娶妻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生子,妻子于他们而言是什么呢?不是长相厮守、相伴白头的爱侣,而是供他们泄欲和生孩子的物事,所以年老色衰或是生不出儿子的女子就会被男人们弃如敝履,另寻新欢,而不是始终如一,忠贞不渝。
所以当她不愿与他共寝,秦恒很理所当然的就另睡了别人,如果她去质问他的话,只怕他还会振振有辞的说他这是逼不得已,一切都是为了后继有人,为了江山社稷。
洛筝不再多想,从怀中取出那个装着*夺魄香的紫色香囊,轻轻放在秦恒枕畔,再不犹豫的转身而去。
既然他已经和别的女人同床共枕想生个儿子来传宗接代,那么她也该为了实现自己做母亲的心愿去睡睡别的男子了。
洛筝快步来到那间密室,推门而入,反手便将门合上关好,迎接她的是一片漆黑。
不同于先前那间内室里的红烛高照,这间狭小的密室里却是门窗紧闭,半点烛火都没有,简直是伸手不见五指。
洛筝却对这样的黑暗很满意,这是一段注定不能见光的露水情缘,自然是谁也看不见谁的脸最好,这样才不会有什么牵扯,等到她一有了身孕,她就再不会见这个人。
洛筝慢慢走到床前,却再也不能更进一步。
她再是在塞外草原长大,无视中原的规矩礼法,可到底也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更何况,这可是她这辈子的第一次……
她又想起前世她和秦恒的第一次,那可实在不能算是一次愉悦的欢爱,痛得她要死。这一次,会不会也是一样的痛的要死?
洛筝忽然觉得手上一暖,一只温热的手掌已握住了她的手,沿着她的手臂慢慢朝上滑去。
那只手抖的很厉害,接着洛筝就听到一个青涩的声音小小声的道:“姐姐,我,我这是第一次,若是服侍不周,还请姐姐——”
洛筝听声辨位,抬手便堵住了他的嘴,她不要看到这人的长相,也不想听到这人的声音,任何能让她今后认出这人来的特征她都不想知道。
她当然更不会让他知道他此时要服侍的“姐姐”是谁,一言不发的将他推倒,咬了咬唇,还是躺到了榻上。
那只温热的手又摸上了她的身子,虽然还是有些发抖,但是手法却很是老到,细致轻柔的一一抚过她的身子,那种小心翼翼的温柔摩挲,几乎让洛筝生出一种他不是在服侍客人而是在服侍他心爱的女子的错觉。
这种错觉让她的身子也渐渐有了些变化,纵然隔着衣服,也觉得被他摸过的地方有些酥酥麻麻的,既舒服却又……
“到底是术业有专攻啊!”洛筝在心底感叹道,努力克制自己不要发出舒服的喟叹声。
在长安城里,可不是只有为男子们提供美人的勾栏院所,也还有些铺子,明面上做些别的生意,暗地里也为那些盛年守寡的贵妇人们提供鲜嫩可口的俊俏小倌儿,以解她们长夜漫漫、独守空床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