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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气温骤然下降。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宣告了夏天的末日。秋天就快来了吗?
常威在我家那天,外面的天空还算晴朗。当他走的时候就下了一场大雨。
雨中,常威像一棵挺拔的树。我站在树的后面,望着他渐渐模糊的背影。雨水淋在身上,皮肤开始一寸一寸变冷,而眼角和鼻翼却遭遇一场暖流。是我哭了吗?我想是的。为什么要哭呢?可能是因为秋天要来了吧。
二、
日记里写着,我跟常威是这样认识的。
高一那年,我跟常威分到一班,而且是前后座的距离。我的学习成绩好,而且性格开朗,善解人意,所以深得老师和同学的喜欢。我这绝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啊!我是实事求是。常威学习成绩不怎么好,人缘一般,长相跟人缘差不多同属“一般”距离帅哥的距离是孙悟空的一个筋斗云。我们还算投缘,一上课就唧唧喳喳。每次他都被老师批,而我幸免遇难,乖乖低下头,做淑女状给老师看,然后左手在背后做一个胜利的手势。
希是常威的同桌,经常配合我欺负常威。
我们三个人相处的很愉快,经常撬课出去逛公园。星期天,我们会去逛街,这两个可爱的小伙子会给我买冰激凌,代价是为他们写作业。
他们两个人的生日只差两天,每年我都会精心挑选两件礼物,不偏不向。我记得送给他们的第一份生日礼物。常威的是一个彩陶手链,是我在陶吧亲手做的,枣红色的细绳穿着一个可爱的彩陶。希的是一盒一千块的星座拼图。
我也记得常威生日那天,他邀请了很多朋友去他家庆祝生日。他家有一个规模比较大的酒店,我们在那里庆祝。餐厅的里面有个套间,专门为k歌准备的。常威生日那天穿了一件浅绿色碎花汗衫,米色休闲裤,卡其色帆布鞋。我好象那天晚上对他说了无数次“你变帅了”他一边傻笑,一边喝酒。酒过几轮之后,酒桌上的人都去k歌了,只剩下我和常威。
他脸有点红,是酒精在作祟。我坐在他旁边,盯着桌子上的酒杯发呆。
“方洁,你扶我上楼吧,我有点累。”
“恩,好的。”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有点复杂,像是幸福,又有点痛苦。
在楼梯上他微笑着对我说:“我很喜欢这个生日礼物。”看着他高兴的样子,我也被感染了。
“喜欢就好,要不然我打到你喜欢。”我右手扶他,左手挥舞着拳头。
“你就不能像个女生,以后谁敢追你啊?”他苦口婆心的样子很搞笑。
“我嫁不出去就赖在你家,当少奶奶。”
“哈哈,好啊!”常威的房间有一张写字台,一张双人床,一个衣柜,整齐的让我这个女生害羞。我把他扶到床上,却不小心被他拉到床上。我从来没有跟一个男生这么近距离接触过。心跳加快血液的热度,我感觉到脸部好象敷了热毛巾。常威吻了我,而我没有反抗。这个男生抢走了我的初吻,那一刻也霸占了我的灵魂。
那晚希送我回家。他是个可爱的弟弟,我逼着他叫我姐姐。我能感觉到这种关系会抑制某种情愫的滋长。那一晚,我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没我幸福。尽管幸福的代价有点大。
三、
认识常威之后我才有了写日记的习惯。很多想对他说的话都会咽在喉咙里,写在日记里。没人知道我心里有了王子,只有日记和眼泪知道。我想击碎这种彻底和绝对,让一切阴霾远离我自己。可是一切都是徒劳,无谓的挣扎,最后只能让自己伤痕累累,身心疲惫。
四、
日记本有些部分已经被撕毁,残缺那部分仿佛象征着一种耻辱。
有些事情尽管被撕裂,但印在心上的东西是不会那么轻易消失的。
常威吻我的第二天,我表现的很不自然。不想回头跟他讲话,脑袋却不听使唤往后转。
我似乎在等待一个下文,可是一等就是四五年。
日记里那些支离破碎的句子,却成全了我的回忆。
常威似乎已经忘了吻我这件事,他还是一如既往地跟我说说笑笑。他越是平静,我越是气愤。我努力转移对他的目光,开始跟希打打闹闹,故意忽略常威。
高二分文理科,我选择了文科,而他们选择了理科。常威送我一条绿松石海豚项链,这条项链至今还没有离开过我的身体。希送我一本马尔克思的百年孤独,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阳光每天照旧拍打在我的皮肤上。空间的变迁,时间的摇曳,孤单乘虚而入。那些嬉笑挖苦的时光悄悄退场,来不及回味已经处于光年之外。他们两... -->>
一、
气温骤然下降。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宣告了夏天的末日。秋天就快来了吗?
常威在我家那天,外面的天空还算晴朗。当他走的时候就下了一场大雨。
雨中,常威像一棵挺拔的树。我站在树的后面,望着他渐渐模糊的背影。雨水淋在身上,皮肤开始一寸一寸变冷,而眼角和鼻翼却遭遇一场暖流。是我哭了吗?我想是的。为什么要哭呢?可能是因为秋天要来了吧。
二、
日记里写着,我跟常威是这样认识的。
高一那年,我跟常威分到一班,而且是前后座的距离。我的学习成绩好,而且性格开朗,善解人意,所以深得老师和同学的喜欢。我这绝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啊!我是实事求是。常威学习成绩不怎么好,人缘一般,长相跟人缘差不多同属“一般”距离帅哥的距离是孙悟空的一个筋斗云。我们还算投缘,一上课就唧唧喳喳。每次他都被老师批,而我幸免遇难,乖乖低下头,做淑女状给老师看,然后左手在背后做一个胜利的手势。
希是常威的同桌,经常配合我欺负常威。
我们三个人相处的很愉快,经常撬课出去逛公园。星期天,我们会去逛街,这两个可爱的小伙子会给我买冰激凌,代价是为他们写作业。
他们两个人的生日只差两天,每年我都会精心挑选两件礼物,不偏不向。我记得送给他们的第一份生日礼物。常威的是一个彩陶手链,是我在陶吧亲手做的,枣红色的细绳穿着一个可爱的彩陶。希的是一盒一千块的星座拼图。
我也记得常威生日那天,他邀请了很多朋友去他家庆祝生日。他家有一个规模比较大的酒店,我们在那里庆祝。餐厅的里面有个套间,专门为k歌准备的。常威生日那天穿了一件浅绿色碎花汗衫,米色休闲裤,卡其色帆布鞋。我好象那天晚上对他说了无数次“你变帅了”他一边傻笑,一边喝酒。酒过几轮之后,酒桌上的人都去k歌了,只剩下我和常威。
他脸有点红,是酒精在作祟。我坐在他旁边,盯着桌子上的酒杯发呆。
“方洁,你扶我上楼吧,我有点累。”
“恩,好的。”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有点复杂,像是幸福,又有点痛苦。
在楼梯上他微笑着对我说:“我很喜欢这个生日礼物。”看着他高兴的样子,我也被感染了。
“喜欢就好,要不然我打到你喜欢。”我右手扶他,左手挥舞着拳头。
“你就不能像个女生,以后谁敢追你啊?”他苦口婆心的样子很搞笑。
“我嫁不出去就赖在你家,当少奶奶。”
“哈哈,好啊!”常威的房间有一张写字台,一张双人床,一个衣柜,整齐的让我这个女生害羞。我把他扶到床上,却不小心被他拉到床上。我从来没有跟一个男生这么近距离接触过。心跳加快血液的热度,我感觉到脸部好象敷了热毛巾。常威吻了我,而我没有反抗。这个男生抢走了我的初吻,那一刻也霸占了我的灵魂。
那晚希送我回家。他是个可爱的弟弟,我逼着他叫我姐姐。我能感觉到这种关系会抑制某种情愫的滋长。那一晚,我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没我幸福。尽管幸福的代价有点大。
三、
认识常威之后我才有了写日记的习惯。很多想对他说的话都会咽在喉咙里,写在日记里。没人知道我心里有了王子,只有日记和眼泪知道。我想击碎这种彻底和绝对,让一切阴霾远离我自己。可是一切都是徒劳,无谓的挣扎,最后只能让自己伤痕累累,身心疲惫。
四、
日记本有些部分已经被撕毁,残缺那部分仿佛象征着一种耻辱。
有些事情尽管被撕裂,但印在心上的东西是不会那么轻易消失的。
常威吻我的第二天,我表现的很不自然。不想回头跟他讲话,脑袋却不听使唤往后转。
我似乎在等待一个下文,可是一等就是四五年。
日记里那些支离破碎的句子,却成全了我的回忆。
常威似乎已经忘了吻我这件事,他还是一如既往地跟我说说笑笑。他越是平静,我越是气愤。我努力转移对他的目光,开始跟希打打闹闹,故意忽略常威。
高二分文理科,我选择了文科,而他们选择了理科。常威送我一条绿松石海豚项链,这条项链至今还没有离开过我的身体。希送我一本马尔克思的百年孤独,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阳光每天照旧拍打在我的皮肤上。空间的变迁,时间的摇曳,孤单乘虚而入。那些嬉笑挖苦的时光悄悄退场,来不及回味已经处于光年之外。他们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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