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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
叶知秋独自一个人开着车从控制区的大门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他和妮可告别之后,并没有和别人说起自己的去向,妮可只所以要偷偷的告诉他,就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对于控制区的大多数人来说,丧尸与幸存者之间是生死之仇,很多人都有亲人丧生在丧尸口中,要让他们接受一个从丧尸那里抢救回来的婴儿没有问题,要让他们接受一个丧尸,哪怕只是当做宠物,只怕也没有人会同意。如果提出这个建议的是伊莎贝尔或者乔丹,也许还会有铁杆粉丝支持,但是如果换成妮可她们这些外来人,只怕就会有人质疑她们的用心了。所以妮可连伊莎贝尔都不敢告诉,只能偷偷指望叶知秋。
叶知秋当然也不能到处宣扬自己要去夜访吸血鬼,嗯,不对,是丧尸。所以他只是携带了武器装备,自己开了一辆车就出了控制区,好在他虽然没有正式职位,但是在控制区里也算比较有影响力的人物,调动一些武器装备也没人过问,这也是他没有开走直升机的原因,那么大的声音,就算没人去通知乔丹等人,他们自己也肯定能听到,要是问起来,他还要想办法编瞎话。而且航空煤油的存量也不多了,还是普通汽油找起来方便。
出门的时候,他并没有向哨兵说明自己的去向,哨兵们也没有多问,看着在夜色中渐行渐远的尾灯,还在感叹叶知秋艺高人胆大,这么晚了还敢一个人出去。
控制区里没什么好车,这里的幸存者中并不乏有钱一族,不过灾难发生时,街上的交通立刻陷入了瘫痪,有好车也开不过来,能到达这里的汽车要么是刚好就在附近,要么就是运气好到让人嫉妒。不过这里地处市郊边缘,正是贫民区的理想所在,要不是安克雷奇福利好,阿什福德占领这里后的第一件事就得是收编势力了。不过虽然这一带不都是穷人,但是想找辆布加迪威龙那是不用想了,就连法拉利、保时捷叶知秋都一辆没看到。但是托美国汽车制造业发达的福,如果不追求四百公里的速度体验,跑得快的车还是不少的,本来美国人开车就追求速度,连个皮卡都能上二百。
叶知秋现在开的是一辆福特的双模混合动力suv,这又是他的恶趣味,当初他选择大功率哈雷的时候,就是因为从来没机会开过,所以要尝尝鲜,这次选这辆车也是一样,双模混合动力的车不少,但是像这辆车一样的车型在国内卖得太贵,又很少有人追这种概念,基本上叶知秋也只能在杂志上看看图片,现在有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反正不用担心迎面来车,所以虽然在夜晚,叶知秋仍然把车速提高到了最大,路边不时有废弃的汽车出现在视野里,不过越离开安克雷奇,车子就越少,显然挺过了灾难初期的人们要么回到了安克雷奇,要么驾车跑了,只有没挺过来的人才会抛锚在市区附近。
叶知秋把车速维持在一百四五的水平上,在这个速度下,他在可视距离内有足够的反应能力,反正天才刚刚黑下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还能赶在天亮前回到控制区补上一觉。
全神贯注的开车反倒不觉得时间过得慢,叶知秋很快就到了小镇与那个什么家族庄园的岔路口,当初吉尔和妮可第一次来小镇的时候,这条路被积雪遮盖,再加上树木掩映,她们根本没有注意到。但是卡西迪带人去过一次之后,路已经开出来了,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原来的积雪早已溶化干净,露出本来的水泥路面。
叶知秋经过路口时减速张望了一下,那条路穿行在树林里,满眼都是黑暗,叶知秋又没有探险的兴趣,直接就开过去了。
当他收回目光的... -->>
/我回来了。/
叶知秋独自一个人开着车从控制区的大门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他和妮可告别之后,并没有和别人说起自己的去向,妮可只所以要偷偷的告诉他,就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对于控制区的大多数人来说,丧尸与幸存者之间是生死之仇,很多人都有亲人丧生在丧尸口中,要让他们接受一个从丧尸那里抢救回来的婴儿没有问题,要让他们接受一个丧尸,哪怕只是当做宠物,只怕也没有人会同意。如果提出这个建议的是伊莎贝尔或者乔丹,也许还会有铁杆粉丝支持,但是如果换成妮可她们这些外来人,只怕就会有人质疑她们的用心了。所以妮可连伊莎贝尔都不敢告诉,只能偷偷指望叶知秋。
叶知秋当然也不能到处宣扬自己要去夜访吸血鬼,嗯,不对,是丧尸。所以他只是携带了武器装备,自己开了一辆车就出了控制区,好在他虽然没有正式职位,但是在控制区里也算比较有影响力的人物,调动一些武器装备也没人过问,这也是他没有开走直升机的原因,那么大的声音,就算没人去通知乔丹等人,他们自己也肯定能听到,要是问起来,他还要想办法编瞎话。而且航空煤油的存量也不多了,还是普通汽油找起来方便。
出门的时候,他并没有向哨兵说明自己的去向,哨兵们也没有多问,看着在夜色中渐行渐远的尾灯,还在感叹叶知秋艺高人胆大,这么晚了还敢一个人出去。
控制区里没什么好车,这里的幸存者中并不乏有钱一族,不过灾难发生时,街上的交通立刻陷入了瘫痪,有好车也开不过来,能到达这里的汽车要么是刚好就在附近,要么就是运气好到让人嫉妒。不过这里地处市郊边缘,正是贫民区的理想所在,要不是安克雷奇福利好,阿什福德占领这里后的第一件事就得是收编势力了。不过虽然这一带不都是穷人,但是想找辆布加迪威龙那是不用想了,就连法拉利、保时捷叶知秋都一辆没看到。但是托美国汽车制造业发达的福,如果不追求四百公里的速度体验,跑得快的车还是不少的,本来美国人开车就追求速度,连个皮卡都能上二百。
叶知秋现在开的是一辆福特的双模混合动力suv,这又是他的恶趣味,当初他选择大功率哈雷的时候,就是因为从来没机会开过,所以要尝尝鲜,这次选这辆车也是一样,双模混合动力的车不少,但是像这辆车一样的车型在国内卖得太贵,又很少有人追这种概念,基本上叶知秋也只能在杂志上看看图片,现在有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反正不用担心迎面来车,所以虽然在夜晚,叶知秋仍然把车速提高到了最大,路边不时有废弃的汽车出现在视野里,不过越离开安克雷奇,车子就越少,显然挺过了灾难初期的人们要么回到了安克雷奇,要么驾车跑了,只有没挺过来的人才会抛锚在市区附近。
叶知秋把车速维持在一百四五的水平上,在这个速度下,他在可视距离内有足够的反应能力,反正天才刚刚黑下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还能赶在天亮前回到控制区补上一觉。
全神贯注的开车反倒不觉得时间过得慢,叶知秋很快就到了小镇与那个什么家族庄园的岔路口,当初吉尔和妮可第一次来小镇的时候,这条路被积雪遮盖,再加上树木掩映,她们根本没有注意到。但是卡西迪带人去过一次之后,路已经开出来了,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原来的积雪早已溶化干净,露出本来的水泥路面。
叶知秋经过路口时减速张望了一下,那条路穿行在树林里,满眼都是黑暗,叶知秋又没有探险的兴趣,直接就开过去了。
当他收回目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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